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湖南省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项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4-08-22    浏览次数:1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两个“百千万”工程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4〕5号)及《关于支持现代农机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农业联〔2014〕79号)文件精神,2014在全省扶持建设500家小型精干的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现代农机合作社。现就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农机合作社。

  二、申报条件

  申请财政扶持建设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已经工商注册登记;

  2、按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要求当年新购置100万元以上的农机具;

  3、入社户数不少于5户,其中80%以上为当地农户;

  4、经营土地规模在500亩以上,其中集中连片经营300亩以上;

  5、有40万元以上用于农机装备建设的自筹资金;

  6、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800平方米以上农机停放场地。已有机库棚和配套设施者优先。

  三、申报程序

  1、农机合作社填写《湖南省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项目申报书》,由当地村委会和乡镇政府签署意见后,向县市区农机局申报。申报时须提交合作社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入社成员名单,土地入社、托管或租赁协议及明细表,银行存款证明,经营场所土地使用证和佐证图片等。

  2、县市区农机局会同财政局实地调查核实申报者的情况,公示15天,合格的经县市区政府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县市区农机局和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市州农机局、财政局。

  3、市州农机局会同财政局审核县市区申报材料,合格的以市州农机局和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省农业厅、省农机局、省财政厅。

  4、省财政厅、省农业厅与省农机局共同审定财政扶持建设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名单,通知合作社自主采购农机。

  四、申报材料

  请进入湖南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www.hnnjj.gov.cn/)通知公告栏仔细阅读《关于支持现代农机合作社发展的实施意见》,下载并填写《湖南省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项目申报书》。

  五、申报要求

  省级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省农机局刘毅(电话:0731-85514908),省财政厅沈丽萍(电话:0731-85165172)。

  资料受理:省农机局监管处黄颖洪

  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66号

  电话:0731-85529315

  邮箱:hnnjg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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