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五中全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思路

发布日期:2005-11-11    浏览次数:2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使农村整体面貌出现较大改观,逐步把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重点是加强村镇建设规划和环境整治,建设新村镇;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培育新农民;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倡导新风尚。

  从农业支持工业,到工业反哺农业;从农村服务城市,到城市带动农村。工与农、城和乡,这两大关系正在实现着从未有过的历史性转变。我们正在寻找破解“三农”难题的“金钥匙”。

  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前提和基本保障。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财政支出、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都要切实向“三农”倾斜。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和领域,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各种限制,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事故缺乏保障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大国家财政对农村合作医疗体系的投入力度,在农村建立大病、重病统筹机制。建立城乡衔接、公平统一的社会福利制度,探索建立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救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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