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及《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文)的有关规定,需要对中部区域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告,以便让社会公众了项目情况,同时也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部区域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河南省气象局牵头,与山东、安徽、江苏、湖北、陕西五省气象局共同承担建设任务。
项目概况:
本项目依托中部区域豫鲁皖苏鄂陕6省现有气象业务系统的布局,建成覆盖中部区域的飞机和地面作业、监测、作业指挥、效果检验、科学实验、技术支撑保障等构成的人影作业体系,为国家粮食安全、水安全、抗旱救灾、森林防火、生态建设和保护等提供有效保障。
本项目建设(安徽省)分为五项内容:飞机作业能力建设、飞机驻地专业保障设施建设、人影作业指挥系统建设、地面人影作业能力建设和人影综合观测系统建设。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省气象局
联 系 人:杨光
联系电话:0551-62290327
传 真:0551-62290329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史河路16号
邮 箱:1290756@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10-58993531
传 真:010-68409384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
邮 箱:eia@cams.cma.gov.cn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评工作程序
第一阶段:接受环评工作委托,收集并初步分析项目资料,初步进行环境状况调查,识别环境影响因素,筛选评价因子,拟定评价内容,制定监测和评价工作方案,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调查和收集公众意见。
第二阶段:评价范围内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提出环保措施并分析论证,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公开环评简本和初步结论。
第三阶段:给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提出减缓环境影响建议和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二)环评主要工作内容
1、依据项目工程资料和区域环境状况,识别项目环境影响要素和对象,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重点。
2、依据环保法规,明确项目环保治理要求,核定排污强度、预测环境影响程度并提出污染防治措施与对策。
3、结合公众意见,完善项目环保管理和监控措施。
4、评价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
五、征求公众意见程序
本次公告为环评第一次信息公开,在环评初稿完成后,还将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并进一步征询公众意见。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信息公告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通过电话、E-mail、信函或其他形式提交意见,提出关于中部区域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我们真诚地感谢您对本项目环评工作的支持和参与。
安徽省气象局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