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科技局(委),省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我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支撑推动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请义乌市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顺利推进。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8月20日
浙江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支撑推动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4〕9号)精神,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在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发展中的支撑作用,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提高国际贸易技术创新水平
(一)大力开展电子商务技术攻关与示范。支持以“义乌购”电子商务平台为载体申报国家“863”计划项目,建立省级电子商务技术创新服务中心,为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与国家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奠定基础。鼓励义乌市参与省级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招标课题竞争,整合应用各项电子商务技术,打造跨境电子商务高地。
(二)加快智慧物流成果推广应用。支持义乌市将我省智慧城市示范试点项目、《浙江省智慧城市研究》课题、智慧城市大型专用软件产业技术创新试点等智慧城市建设领域研究项目取得的先进成熟、适用技术和成果进行转化应用,加快建设跨境电商仓储物流中心,创建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
二、提升小商品研发设计水平,促进小商品高端化与时尚化
(一)提升小商品设计水平。充分发挥义乌工业设计中心在小商品设计中的辐射带动作用,支持义乌市加强与中国美院等国内一流设计机构合作,大力提升本地工业设计机构设计水平,加强数字化设计与仿真、动态设计、协同设计等先进设计技术在小商品中的应用,推动品牌建设与时尚设计相融合,提升商品美观度与档次。
(二)加快小商品标准研究制定。鼓励和支持义乌市行业协会和龙头骨干企业牵头创立重点小商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支持创建省级技术标准研究创新基地,建设国家日用小商品标准化研究院,促进标准研制和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三)加强小商品先进适用技术开发。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加强与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支持申报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加快新材料、新装备等新兴技术在小商品生产中的应用,大力开发高性能、功能性、差别化的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不断提升小商品技术含量。支持建设省级无缝针织织造产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创建国家无缝服饰及原材料火炬特色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打造国内一流无缝针织基地。
三、建设创新载体与平台,构建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一)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支持做强做大现有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引导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创建高新技术企业。新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20家以上,培育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6家,省级企业研究院3家,争取培育省级重点研究院1家,不断提高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为义乌市传统产业转型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支撑。
(二)建设高水平创新载体。支持义乌市开展科创新区规划建设,在战略发展规划编制、目标功能定位研究、高校科研机构引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积极引导义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按省级高新技术园区标准建设。提升义乌市科技创业园孵化能力,在条件符合时,优先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继续实施引进大院名校共建创新载体战略,深化拓展与中科院、浙江工业大学等省内外高校院所的合作,支持中科院兰州化物所义乌功能材料中心、浙江工业大学义乌科学技术研究院等6家载体加快建设和发展,为产业创新创造良好条件。
(三)积极推进义乌市技术市场发展。支持设立伍一技术市场公司义乌分支机构,推进技术市场企业化运作,争取打造成为推动产业技术成果转化产业化的重要平台。支持义乌技术市场与义乌购等商品贸易平台合作,推动商品贸易与技术贸易协同发展。
四、改善城市生态与商务环境,大幅提升国际商贸城市竞争力
(一)加强环境保护。支持义乌市围绕“五水共治”工程、雾霾治理等环境问题,设计、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示范工程与科技惠民项目,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减排技术、废弃物处理技术、生态恢复技术成果,改善城市生态宜居环境,提升生活品质。
(二)提高医疗健康保障水平。支持浙江大学附属第四医院、义乌市中心医院、义乌市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加强临床研究,积极主动参与浙江省基层卫生适应技术成果转化工程与浙江省创新医疗器械产品应用示范工程项目实施,通过省级专家的技术辅导和技术转移,加强数字化医疗技术、远程诊断技术的应用示范。
(三)深化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和司法部门的执法协调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委托义乌市开展涉外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工作。鼓励加强与其他知识产权执法机构的协作,合力构筑知识产权严密监管网络,强化对电子商务尤其是跨境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义乌市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开展市场监管服务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改革。
五、政策保障
(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引导义乌市围绕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目标,结合我省科技体制改革与发展总体部署,改革科技资源配置方式,探索建立面向市场、激励竞争的创新绩效评价机制。推进科技“阳光工程”建设,建立完善科技项目决策、执行、评价相对分开、互相监督的运行机制。推行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全程管理制度、经费使用监督检查制度、追踪问责制度和科研信用管理制度。完善科技资源管理系统,提升科技资源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科技与市场对接机制,推动科技与金融结合,改革财政科技投入支持方式,多方位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工作,以科技体制改革激发建设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活力。
(二)加大支持力度。对义乌科技项目、企业培育、科技创新平台及载体建设、科技与金融结合、科技人才及团队引进培育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结合一城(义乌国际商贸城)、二市(义乌网上商品市场、网上技术市场)、二园(义乌科技创业园、创意园)、六区(义乌科创新区、丝路新区、陆港新区、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需要,给予义乌市独立申报推荐省级科技项目支持和指导。对于在义乌落地实施产业化的省级重大科技项目,以分期补助的形式,省、市共同给予项目研发经费25%的补助支持。支持义乌企业到海外设立、并购研发机构,按收购合同金额的5%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通过网上技术市场交易的项目与技术,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抄送:科技部社发司。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4年8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