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经信委门户网站·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项目(企业两化融合、智能制造、绿色发展诊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27    浏览次数:3

有关市、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按照问题导向原则,精准化支持我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提升江苏制造信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发展水平,根据《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业两化融合、智能制造、绿色发展问题诊断的通知》(苏经信综合〔2014〕117号),安排部分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支持诊断企业按照诊断报告实施两化融合、智能制造、绿色发展项目。现就该项目组织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领域

  (一)企业两化融合。信息技术在企业级集成平台中的应用,重点围绕信息技术在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和市场服务各环节的集成应用;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生产、管理及服务模式创新;促进面向行业、产业链企业间协同设计、制造及服务水平提升;为智慧工厂、智慧车间创建提供信息化支撑等。

  (二)企业智能制造。围绕企业提高设计数字化、装备智能化、生产过程自动化水平,支持企业针对工艺过程设计、产品配方、生产调度、故障诊断、在线检测等生产过程智能化上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实施技术改造,提升智能制造水平,鼓励企业创建“智能车间”。

  (三)企业绿色发展。综合节能改造、能源管控中心建设、节能环保装备示范应用。

  二、项目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已接受省经信委组织的两化融合、智能制造、绿色发展诊断的企业;(2)申报的项目为2014年新建或在建项目,且未获得过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3)企业本年度未获得过省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支持,企业以前年度承担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原则上应已竣工验收。

  申报不同类别项目的企业还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两化融合项目申报条件:项目实施后能提高企业集成创新应用水平,推动工业企业生产、管理与服务模式创新及业态创新,对全省两化深度融合发展有较强的引领作用。

  (二)企业智能制造项目申报条件:(1)项目申报类型分为技术设备补助和固定资产贷款贴息两类;(2)企业主营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3)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增长原则上须高于省内同行业水平;(4)2013年入库税收,苏南地区企业不低于900万元,苏中地区企业不低于800万元,苏北地区企业不低于600万元(新兴产业或生产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可适当放宽);(5)申请补助项目需提供有效的技术设备发票,贴息项目需提供有效的固定资产贷款到账凭证,发票或凭证开具时间为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6)申请补助或贴息的技改项目技术和设备投资额或固定资产贷款额苏南地区企业不低于3000万元,苏中地区企业不低于2500万元,苏北地区企业不低于2000万元;(7)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须经有权部门核准或备案,项目环保、能评、土地等相关手续完备。

  (三)企业绿色发展项目申报条件:(1)综合节能改造项目:综合运用国家重点推广的节能技术、工艺,依托现有生产装置,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项目在建且已完成投资占计划投资的60%以上。(2)能源管控中心项目:采用省内技术建设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对能源的购入存储、加工转换、输送分配、最终使用和回收处理等环节实施动态监测、控制和优化管理,项目在建并已完成投资占计划投资60%以上。(3)节能环保装备示范应用项目:应用省内自主研发生产的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实施的节能改造和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水污染减排项目,其中应用省内自主研发生产的节能环保装备投资额应不低于500万元,项目在建并已完成投资占计划投资60%以上。

  三、资金支持方式

  资金支持分为补助(含贴息)、奖励两种方式。企业两化融合项目按照项目示范效应、技术含量、融合程度等给予以奖代补。申请设备补助的企业智能制造技术改造项目按照项目技术和设备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申请贷款贴息的企业智能制造技术改造项目按照项目中长期贷款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贴息。企业绿色发展项目根据节能减排、资源化效果及项目投资额或节能环保装备购置额等给予分档奖励。

  四、组织申报事项

  1.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上报。项目申报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市、县)经信部门、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附件1、2、3),同时在“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221.231.139.14:8088/)上在线申报。

  2.项目所在地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与大中型企业智慧化推进计划项目一并联合行文报送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同时进行在线报送。县(市)申报材料在报省的同时抄送省辖市经信委。申报单位及初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与真实性负责。

  3.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同时申报的方式组织申报。书面申报材料必须以市、县为单位(省属单位除外)统一汇总报送至省经信委与省财政厅。申报材料应包括:

  (1)项目所在地经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的请示件;

  (2)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

  (3)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附件5)(纸质2份,报省经信委、财政厅各1份);

  (4)项目申报单位具体申报材料(纸质1份,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仅报省经信委)。

  4.各地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9日。项目申报单位在线申报时间为8月20日-8月31日,各地经信部门、财政部门在线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综合规划处 刘耀武 高彬

  电 话:025-83392911

  联系人: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 祁梅华 李度星

  电 话:025-83633103

  附件:1.企业两化融合项目申报书

  2.企业智能制造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3.企业绿色发展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4.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5.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附件下载:

 

        W020140819552360723438.rar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省财政厅

                       201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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