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和22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发布两则停水公告。决定于23日零时起正式停止市区自来水供水4天。如此大规模、长时间的停水,在哈尔滨市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松花江污染事件提醒人们,在经济蓬勃发展之际,我国正面临严峻的环境挑战,松花江污染敲响了中国环保警钟。香港《太阳报》11月24日报道:“松花江因吉林化工厂爆炸污染,导致黑龙江哈尔滨市停水,将是中国环境保护问题的转折点。”
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把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确定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一项战略任务。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说,这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紧密结合我国国情,借鉴国际先进发展理念,着力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矛盾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资源环境保障能力,实现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实现“十一五”发展目标的必由之路
环境友好型社会就是全社会都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建立人与环境良性互动的关系。反过来,良好的环境也会促进生产、改善生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就是要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遵循自然规律为准则,以绿色科技为动力,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构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
“我国的环境保护与世界同时起步。但由于长期积累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改变,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20多年里集中出现,呈现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特点,保护环境是难度很大而又必须切实解决好的一个重大课题。”解振华说,“中国比世界上其他任何一个国家都更需要和更愿意建立一个环境友好型的社会。”
展望未来,我国环境仍将受到巨大压力。到2020年,在基本完成工业化、加快推进城市化过程中,污染控制和生态保护的任务更加艰巨,还要面临许多新的环境问题,污染物构成日趋复杂,工业污染仍然突出,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染比重上升,环境突发事故与隐患增多,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冲突将上升和爆发。因此,在“十一五”和更长时期内,协调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形态,是我国面临的重大历史性挑战。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从根本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社会消费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环境友好型社会。
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反映了国际先进环保潮流
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概念是随着人类社会对环境问题的认识水平不断深化逐步形成的。据了解,经过30多年的实践和探索,国际社会普遍认识到解决环境问题必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1992年联合国里约环发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中,200多处提及包含环境友好涵义的“无害环境”概念,并正式提出了“环境友好”理念。20世纪90年代,欧美国家提出开发 “环境友好技术”,从这时起,已经产生了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萌芽。
在环境友好技术发展的同时,“环境友好产品与服务”“绿色产品”等概念也逐步产生和发展。最新资料显示,德国环境标志产品已达7500多种,占其全国商品的30%;日本标志产品有2500多种;加拿大标志产品有800多种。我国环境标志制度起步于1993年,目前已经开展了56项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已有1000多家企业,18000多种产品获得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形成了700亿产值的环境标志产品群体,包括国际履约类、可再生回收利用类、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类、改善居室环境质量类、保护人体健康类和节约能源资源类等六大类。
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需要,也是我国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实践经验的理论升华。据介绍,1995年以来,全国各地陆续开展了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环境优美乡镇、环境友好企业、“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一系列“绿色创建”活动,以发展循环经济为核心,以转变发展方式为出发点,是从不同范围、不同层次实践可持续发展、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先进典型。“绿色创建”已经在我国各地蓬勃开展起来,向社会各个层面延伸,起到了巨大的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目前,我国已建立9个生态省、528个生态示范区、79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50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或城区、17个各种类型的生态工业示范园区、32家国家环境友好企业、488所国家级“绿色学校”和2300个省市级“绿色社区”。“绿色创建”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具体实践。
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需突出解决六大关键问题
“十一五”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我国环境与发展矛盾最突出的时期。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实现201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末期降低20%左右,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将越来越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势在必行。解振华指出,当前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应突出解决六大关键问题:
——大力倡导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伦理价值观念。理直气壮地宣传我国传统文化中那些优秀的环境伦理观,反对不符合国情、大肆铺张浪费的思想观念。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运用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和发展观,使人与自然和谐的原则渗透到所有一切社会管理工作之中。
——建立健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决策体系。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一种新型的社会发展状态,要创造向新的社会发展阶段转型的必要的政治保障条件,特别是建立领导干部环保政绩考核制度、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公众参与制度。
——建立以循环经济为重要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是环境友好型经济发展模式的具体体现。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在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实行清洁生产,在产业和工业园区进行生态化设计与改造,努力实现废物的循环利用,实行环境标识、环境认证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继续开展“绿色创建”试点示范活动。
——积极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大力倡导适度消费、公平消费和绿色消费。通过环境友好的消费选择带动环境友好产品和服务的生产。同时,通过生产技术与工艺的改进,不断降低环境友好产品的成本,形成绿色消费与绿色生产之间的良性互动。
——大力发展和应用环境友好的科学技术。立足于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和应用环境友好的科学技术,形成资源消耗少、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高、废弃物排放少的生产和消费体系,使人类对自然的开发和利用能够控制在生态环境可自我更新的范围之内。
——不断培育环境友好的文化氛围。树立尊重自然的价值观和道德观,通过教育、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等支持和协助,使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理念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奉行的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