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技工业是国家战略性产业。大力推进国防科技工业发展,是“十一五”期间一项关系全局的重要任务。《建议》根据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对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和改革提出明确的要求。
第一,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要适应新军事变革的要求。《建议》提出,要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努力提高军队信息化条件下防卫作战能力。根据这一要求,要对我国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作相应的调整,通过自主创新和引进技术,提高国防科技工业的技术含量,以增强高科技条件下的高新武器装备供给保障能力。
第二,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要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方针。这是指导新时期国防科技工业发展的基本方针。国防科技工业要继续调整改造和优化结构,同时要健全军民互动合作的协调机制,提高军民产品的研发和制造水平,以带动和提升整个产业技术水平。要按照“小核心、大协作、寓军于民”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科研生产能力结构,把大力发展军工先进制造业摆在突出位置,着力提高军民产品的研发和制造水平。要加快军工高技术产业发展,壮大产业规模,在确保武器装备供给的同时,积极推动军民两用性强、军工具有比较优势的高技术实现产业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国家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同时,要积极吸纳民用工业的先进技术,推动民用高科技向军工转移。通过加强军工民用技术的双向互转以及军民产业的互动合作,推动产业技术水平上新台阶。
第三,国防科技工业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必须通过改革加快形成有利于增强自主创新的体制和机制,实现“三个转变”,在发展理念上从跟踪发展向自主创新转变,在发展模式上从重产品轻基础向两者协调发展转变,在发展机制上从军民分割、封闭发展向二者协调发展转变。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一是健全科技创新体系。要根据武器装备、民用产业和基础研发的不同需要,国防科技和基础研发以国家科研院所、研究型大学为主,企业为辅,民用产业以企业为主,实行产学研相结合。二是大力推进自主创新的基础能力发展,逐步构建体系合理、功能完备、技术先进、军民兼容、效率突出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三是实施若干重大科技专项,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群。四是增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