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关于印发《2014年上海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2-10    浏览次数:1

沪校园安全组〔2014〕1号

  上海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各高等学校,各区县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

  现将《2014年上海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2014年上海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上海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

  2014年1月24日

附件

2014年上海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14年,上海校园及周边环境建设工作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管理,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完善工作网络,提升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积极为青少年学生的安全健康成长做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障水平

  (一)完善工作网络。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安全专项组各成员单位间的工作联系和协调机制,增进工作合力。二是会同市综治办,结合本市工作实际,研究深化市、区(县)、街道(镇)三级工作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格局。

  (二)强化日常工作。各级校园安全专项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建设,加强沟通,规范信息报送制度,加强调查研究与日常检查考核,进一步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提高校园安全防范水平

  (一)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各区县要在原有创建工作基础上,结合本市平安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会同综治、公安等部门,以推进落实上海地方标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基本要求》和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规范使用《安全防范手册》为抓手,共同深化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水平。

  (二)加强校园保安队伍管理。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员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校园保安员信息采集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校园保安员招录和日常管理,认真开展校园保安员基础知识和技能培训,特别要做好新上岗校园保安员的培训和持证上岗衔接工作。市教委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出台《高校保安服务管理规定》,会同市公安局保安处、文保分局,加强对高校保安管理的协调指导。

  (三)规范校车管理。市教委、市公安局、市交通港口局要按照《上海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区县的指导,落实校车管理责任,明确工作职责,规范校车使用和管理行为;在充分调查研究基础上,研究提出幼儿园使用专用校车的期限。要加强市、区两级校车安全检查,加强对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保障校车运行安全。高校要加强通勤班车的安全管理,依法开展司管人员的安全教育与考核,落实车辆安全措施,确保通勤交通安全。

  (四)强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一是继续开展校园风险勘查。市教委要督促各区县对第二轮中小学、幼儿园风险勘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开展“回头看”工作,并将隐患整改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安全工作档案,从源头上扎实防范校园安全风险。二是坚持执行校园治安防控督导检查制度。各级公安、教育等部门要采取明查与暗访、检查与全覆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及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畴。三是加强各层级安全督查队伍建设,储备和培训专业人员,探索第三方参与安全检查评估的途径,完善校园安全治理结构。

  (五)不断完善校园技防建设。一是公安、教育会同质监部门研究修订学校技防技术标准。二是完成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出入口视频监控系统监管平台建设任务,实现数据全接入。三是会同市公安局,研究监管平台日常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平台的监管作用,督促各区县和学校进一步规范校园技防设施的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四是制定高校技防工程检查验收标准,开展检查验收。召开现场会,按照“十二五”技防发展规划,稳步推进高校技防系统建设。

  (六)深入推进安全教育常态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市教委要指导各区县教育局和中小学校严格实施本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意见。二是开展《公共安全行为指南》教材使用情况和中小学各学段公共安全教育课程方案和实施方法跟踪调研,为2015年全面推进本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奠定基础。三是会同公安交通、消防、气象、红十字会等部门开展第九届中小学师生识险、避险、自救、互救网上知识竞赛和技能展示活动。四是进一步推进大学生安全教育。加大安全宣传系列视频教材《安全课堂》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大高校安全教育进课堂推进力度,不断扩大高校预案演练的覆盖面,不断提高高校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五是会同食药监、新闻出版、工商、交通港口、经济信息化等各职能部门,对学生开展相关的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三、加强日常监管,深化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一)加强学校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管理。各级公安机关要继续加强线索排摸侦查,依法严厉打击以青少年为侵害目标以及组织、操纵、唆使青少年从事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教育、公安、综治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防范长效机制,落实校园及周边治安巡逻措施,保障上学放学高峰时段良好治安秩序。要抓好校外治安辅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中的重要作用。要加强校园周边交通执法管理,重点加强校车通行、机械性能安全的检查,强化对校园周边道路的交通违法行为、非法客运的执法整治。

  (二)加强学校周边经营市场管理。各级工商、食药监等职能部门要加大流通领域涉校涉生商品质量监管力度,加强信息沟通,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学校周边经营户掺杂使假、销售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广告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内容低俗等不良文化广告。各级市容绿化城管执法部门要继续以“特定区域”环境整治为抓手,坚持疏堵结合、因势利导管理原则,有效改善学校周边市容环境;对学校周边乱设摊和跨门营业等突出问题,要落实市容环境责任区制度,充分发挥街镇主体作用,做好联勤联动,努力保障学校周边环境整洁、有序。

  (三)加强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市场管理。各级文化管理、工商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把中小学周边网吧、娱乐场所等的市场准入关。文化执法、公安、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要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力度,强化对网吧、游艺、歌舞娱乐场所、出版物经营场所的监管力量和检查频率;依法严厉查处网吧、文化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发行、传播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出版物;开展网络、文化娱乐场所、出版物市场、教材教辅读物等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和查处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经营行为;做好无证照经营网吧的整治工作,遏制无证照网吧回潮现象;增强文化市场经营者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的经常性、广泛性和有效性,提高其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推进“166绿色上网平台”在全市中小学的应用,为青少年营造安全、健康的上网环境;深入社区和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和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文化娱乐环境。

  (四)认真开展专项排查工作。春季、秋季开学前,各区县校园安全专项组要牵头组织各相关成员单位,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市容、交通、文化等环境排查整治工作,并按照要求,及时将排查整治情况报市校园安全专项组办公室。

  (五)妥善解决学校周边突出环境问题。各区县校园安全专项组要将2013年底排摸出的辖区内周边环境问题突出或经整治后仍有明显反复的中小学、幼儿园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协调相关部门,明确整治措施和时间节点,加强过程管理,改善相关学校周边环境。

  四、坚持创新管理,努力提升学校及周边环境建设水平

  (一)探索建设高校突发事件处置平台。市教委在试点的基础上,深入推进高校突发事件处置指挥平台及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实现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及时通信、图像调阅、现场指挥等功能,尝试建设高校校园安全管理大平台,规范信息报送程序,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二)扎实推进平安志愿者参与护校安园工作机制建设。市教委要会同市综治办开展专项调研,调查了解各区县平安志愿者招募、日常管理和护校情况,掌握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推进措施,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护校安园中的作用。

  (三)进一步落实涉校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市司法局会同市教委开展专项调研,调查了解各区县人民调解组织参与涉校纠纷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各区县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鼓励区县结合区域学校实际开展涉校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推动提高化解涉校纠纷的数量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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