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发布日期:2005-12-11    浏览次数:2

  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电(新华社评论员)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对加强农村文化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举措。各地根据实际创造性地落实好这一意见,必将有利于在未来五年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民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从而实现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文化建设,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西新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万里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工程、送书下乡工程等重点文化建设工程,此外还投资加强文化馆、图书馆建设和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各地组织开展各种农村文化活动,培育农村文化市场,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取得良好的效果。但是,更要看到,农村文化建设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还不相适应,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还不适应,与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适应,主要问题是文化基础设施落后,现有资源尚未得到有效利用,文化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文化产品、文化服务供给不足,文化活动相对贫乏,城乡文化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因此,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要有紧迫感。

  各地要对这项工作的意义和目标有充分的认识。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有效途径。这项工作的目标是:经过五年的努力,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的农村文化建设新格局。围绕这一目标任务,各地要吃透中央精神,在广泛而深入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制订出本地区本部门目标任务,并落实到目常工作中去。

  首先要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公共文化建设水平,农村普遍而且严重落后于城市。因此,必须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缩小公共文化设施的城乡差别、区域差别。到2010年,争取基本实现20户以上的已通电自然村全部通广播电视;基本实现全国农村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实现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

  其次要丰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光有文化设施的硬件不行,还要发动和引导农民,用好设施,盘活资源,使之为农民服务。这既包括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文化活动,发展农村特色文化,也包括提供更多更好的农村题材文化产品。这就得虚心向农民学习,尊重农民的意愿。还要处理好传播先进文化与发掘和保护农村传统文化资源的关系,建立起科学有效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机制。

  第三要创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体制和机制。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过程,必然是创新与改革的过程。改革要思路清晰,措施明确,比如,县文化馆等公益性事业单位,不得企业化或变相企业化,改错的要改回来;而经营性国有文化事业单位要转企改制;此外,要通过民办公助、政策扶持、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开展面向农村和农民的文化经营活动,使农民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还要加强政策调控,既拓宽又规范农村文化市场。

  第四要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农村文化建设。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光靠政府和农民自己的力量是不够的。因此,既要把搞了多年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化对口支援活动搞得更好,形成长效机制;更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捐助农村文化事业,还要积极组织农村文化服务活动。要广泛宣传发动大家来自愿支持农村文化建设,也要通过制度建设甚至法制建设来保护这种积极性。

  必须加强对农村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这包括把农村文化建设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扶贫攻坚计划,纳入干部晋升考核指标,以确保农村文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只有切实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落实有关部门责任,加强督促检查,这项工作才能得到更好开展,使广大农村和农民得益,从而在农村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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