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7日电 《建议》提出: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从源头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坚决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的状况。这是“十一五”时期我国环境保护工作一项重要的指导方针。我国环境保护仍然没有摆脱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的状况,其根本原因在于: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没有得到贯彻落实,一些地方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没有根本转变,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技术装备落后,资源消耗高、浪费大;现行环境监管体制、监管能力、考核体系不适应新形势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普遍存在;缺乏有效的激励政策,污染治理市场化程度低等。
切实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污染的状况,必须转变发展观念,发展既要有较快的增长速度,更要注重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追求GDP的增长,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更加重视环境保护,必须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大幅度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改变不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必须创新环境管理方式,更加注重源头控制,促进污染防治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的转变;必须健全环境监管体制,提高环境监管能力,严格环境管理,加大环保执法力度,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必须完善环境保护经济政策,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十一五”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大力节约资源能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全面推行清洁生产,通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要把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落实到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制度设计、项目决策和法规规范等关键环节上。
(二)加快结构调整,促进产业升级。大力发展服务业和高技术产业;加强宏观调控,遏制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限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产业的发展;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发展可再生能源,提高优质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推进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大力发展集约化农业。各类开发区和重化工业集中区,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和区域特点,用循环经济的发展理念规划、建设和改造,发挥产业集聚和工业生态效应,形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产业链,提高资源产出效率。
(三)加快环保科技开发,突破技术瓶颈。组织对重大关键和共性技术的科技攻关,重点组织对饮水安全、污水深度处理、资源循环利用等重大环保技术的科研开发和产业化示范,加快信息、生物、新材料等高技术在环保领域的应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推广先进适用的环保技术。
(四)强化环境管理,注重源头控制。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避免规划和开发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强化限期治理制度,依法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企业;实行环境质量和污染严重企业公告制度;建立环境保护社会监督机制。
(五)健全环境监管体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强化环境执法监督,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落实各级党政环保目标责任制,把环境保护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又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污染事故、严重干扰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以及行政不作为或者渎职失职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六)健全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经济政策。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市场化改革,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加大各级政府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营,建立社会化、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加快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按照谁开发谁受益、谁利用谁补偿的原则,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