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凯表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发布日期:2005-12-18    浏览次数:2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指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建议》的这一要求,为“十一五”时期深化价格改革明确了任务,指明了方向。本文拟就贯彻落实《建议》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谈几点看法。

  一、加快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要意义

  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如何获得并高效利用资源,是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

  加快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价格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基本建立起国家宏观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目前,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农副产品收购总额和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市场调节价所占的比重分别达到95.6%、96.5%和87.4%。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化,为实现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转变创造了有利条件,对促进生产流通,活跃城乡市场,改善人民生活,扩大对外开放,保持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也应看到,我国价格形成机制还不完善,特别是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市场机制作用的有效发挥。一是受体制因素的制约,资源性产品价格市场化程度不高,价格不能真实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缺乏对投资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二是资源性产品的价格构成不合理,许多资源性产品生产过程中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的治理成本没有体现在价格中,外部成本没有内部化。价格只反映资源开发成本,尚未包括开发而引起的资源破坏和环境治理成本。三是资源性产品之间比价关系不合理,天然气等价格明显偏低。四是资源性产品市场体系不健全,在国际市场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过程中缺乏应有的话语权。

  价格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主要是通过价格信号的引导作用实现的。因此,加快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使资源性产品的价格能够灵敏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任务之一。

  加快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是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求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和生态系统的破坏。一方面,我国资源禀赋较差,人均资源占有率低;另一方面,我国经济规模逐步扩大,对资源的需求不断增长。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化中期,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的不断升级,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过程中加工业和制造业向我国转移,使得能源、矿产、土地、水等资源需求剧增。由于国内资源有限,难以满足经济发展对资源的强劲需求,近年来,我国对原油、铁矿石、铝土矿(氧化铝)等资源性产品的进口量也大幅增加。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如果我们不能破解资源短缺的矛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将会成为一句空话。缓解资源短缺的矛盾,要一手抓开源、一手抓节流,把节约放在首位。加快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合理制定资源性产品价格政策,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关系,建立有利于资源节约与合理开发的价格约束机制和补偿机制,对于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加快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是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有效途径。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我国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2004年与1990年相比,全国每万元GDP能耗下降了45%,累计节约和少用能源7亿吨标准煤;火力发电煤耗、吨钢可比能耗和水泥综合能耗分别降低11.2%、29.6%和21.9%,与国外先进水平差距逐渐缩小。但我国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并没有从根本上转变,目前我国的能源利用效率比发达国家低约10个百分点。电力、钢铁、有色、石化、建材、化工、轻工、纺织等8个行业主要产品的单位能耗平均比国际先进水平高40%;钢、水泥、纸板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比国际先进水平分别高21%、45%和12%。这说明,我国经济增长在相当大程度上是依赖资源的高投入来实现的。改变这种粗放的增长方式,实现《建议》提出的201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的目标,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其中至关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价格机制是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价格机制和价格水平,不仅可以促使消费者节约资源,减少浪费;而且可以刺激经营者加强管理,改进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二、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着力点

  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基本目标,就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取向,更大程度、更大范围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关系,建立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的价格形成机制,为建设节约型社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创造良好的价格体制条件和政策环境。

  要实现上述改革目标,必须在改革进程中坚持和贯彻以下基本原则:

  市场取向、政府调控。一方面,在具有竞争潜质的领域,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放松政府对价格的直接管制,让价格在市场竞争中形成,充分发挥价格信号引导市场供求、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促进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开发,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对这部分资源性产品价格,必要时,政府主要依靠间接手段加以调控。另一方面,对部分不能形成竞争的经营环节,要加强和改进政府的价格监管调控,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和国家经济安全。

  统筹兼顾、配套推进。价格是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的综合反映,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对价格形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有赖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市场体系的完善,并且需要财税政策等方面的配合支持;资源性价格的变动,又涉及生产、流通、消费各个方面。因此,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必须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这是顺利实施改革的重要条件。

  总体设计、分步实施。要坚持渐进式改革,科学确定改革的总体目标,周密制定改革总体方案,反复权衡利弊得失和对有关方面的影响,积极稳妥地推进,力争把改革的负面影响和不确定因素降到最低程度。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把改革的力度和社会的承受能力紧密结合起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保持社会稳定。

  当前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要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第一,全面推进水价改革。水价改革的基本目标是建立起充分体现我国水资源紧缺状况,以节水和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机制。为此,要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推进农业用水价格改革,推行面向农民的终端水价制度,逐步提高农业用水价格;合理提高水利工程和城市供水价格;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尽快把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到保本微利水平;要研究建立国家水权制度,探索建立水权市场,利用市场机制优化水资源配置。

  第二,积极推进电价改革。电力价格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既考虑成本、又反映供求关系,既有激励、又有约束的价格机制。要区分自然垄断与非垄断环节,逐步建立起发电、售电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输电、配电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的价格形成机制。为此,要加快推进上网电价改革,将上网电价由政府制定逐步过渡到由市场竞争形成;改进和规范输配电价格管理办法,形成合理的定调价机制;改革销售电价的分类和结构,形成有利于公平负担的销售电价定价机制。

  第三,完善石油、天然气定价机制。目前,一方面,我国石油价格的形成机制尚不完善,不适应国际市场油价的变动,石油价格的水平依然偏低,不利于促进节约用油,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另一方面,国际市场油价的非正常波动甚至投机炒作又不宜放任其完全传导到国内,以保持国内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稳定,这又要求我们必须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妥善处理石油价格变动后的各方面利益关系。为此,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调节利益分配为中心的综合配套改革。具体来讲,就是要坚持与国际市场价格接轨的方向和原则,建立既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又考虑国内市场供求、生产成本和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同时,建立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合理的利益调节机制、相关行业的价格联动机制、对部分弱势行业和弱势群体适当补贴的机制等。要针对天然气价格水平偏低的状况,逐步提高天然气价格,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的价格关系,建立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调整的机制,促进天然气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第四,全面实现煤炭价格市场化。要进一步建立市场化的煤炭价格形成机制,政府逐步淡化对煤炭价格形成的干预;研究建立科学的成本核算体系,全面反映煤炭资源成本、生产成本和环境成本;改进煤炭订货方式,推行长期交易合同;加强价格监测,建立有效的信息服务系统;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煤电价格的良性互动。

  第五,完善土地价格形成机制。土地价格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使土地价格真实反映土地市场供求和土地价值,反映我国土地资源的稀缺状况。为此,要严格控制行政划拨用地范围,扩大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范围,减少协议出让土地的数量。建立规范的基准地价确定和公布制度,以及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制度。改革征地补偿办法,切实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健全土地收益分配机制,推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三、努力为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创造有利的体制政策环境

  应该看到,目前我国资源性产品价格存在不少问题,同时改起来也有相当难度。这里,有价格管理体制不完善的原因,但重要原因是资源行业体制改革、企业改革不到位,以及相关政策措施不配套,制约着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推进。因此,要最终解决资源性产品价格存在的问题,必须从加快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健全市场体系,以及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等方面多管齐下,创造有利于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外部环境。

  加快推进相关领域的体制改革。要加快水利工程供水和城镇供排水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行机制创新,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进程;继续完善电力厂网分开的改革,积极推进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的改革,稳步发展电力市场,为深化电价改革创造体制条件;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强化节约利用土地;深化资源型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国有能源企业集团,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完善财税等配套政策。要调整资源税政策,提高资源税征收标准,保证国家作为资源所有者的合理收益。研究将资源税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或者改为按占有资源量征收。要利用税收政策,合理控制我国资源产品的出口。提高各种涉及环境保护的税、费征收标准,实现环境成本内部化。择机出台燃油税,促进节约用油,体现多使用者多交税的原则。

  健全资源要素市场体系。深化成品油流通体制改革,促进我国石油市场体系建设,规范石油现货市场,趋利避害善用期货市场。打破地区封锁、部门分割和行业垄断,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促进资源在不同行业、部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形成全方位的竞争格局。

  改善政府监管。对资源实行不同程度的经济管制,是各国政府的通行做法。要在改进政府对资源价格和市场准入等经济性监管的同时,加强对环境、安全等社会性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和监管水平。建立健全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严格依法监管。建立充分反映各方面利益诉求的民主决策机制,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

  加强宣传引导。价格不仅直接关系行业、企业和部门利益,而且与老百姓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不仅要广泛宣传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而且要宣传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点、步骤和方法,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价格改革。

  需要指出的是,物与物的价格关系背后,是人与人的利益关系。任何一次大的价格变动,都是不同行业、不同市场主体、不同人群的利益调整过程。资源性产品价格作为基础价格,涉及面尤为广泛。因此,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态度要坚决,步子要稳妥。确定正确的改革方向和目标无疑是重要的,但是目标不能代替过程,必须选择正确的改革路径、方法、步骤和时机,平稳地实现改革目标。只有这样,才能把握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正确方向,实现改革的新突破。(作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马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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