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新必须拥有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

发布日期:2005-12-28    浏览次数:2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我们的国家要走建设创新型国家之路,要把自主创新作为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要培育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和自己的知识品牌。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我们国家新时期发展方向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我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

  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必须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要自主创新,必须拥有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这样一个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统一体,已经凝聚成全党和全社会的共识。温家宝总理在今年全国科技奖励大会上的讲话中特别强调:“真正的核心技术是钱买不来的,只有拥有了重大的科技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才能提高我国的国际竞争力,才能享有受人尊重的国际地位和尊严。”

  拥有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与推动和保障自主创新,具有天然的联系。从某种意义上说,不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不占有自主品牌,就谈不上真正的自主创新,离开了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自主创新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曾经举过一个例子,很有说服力,他说去年有一个国际权威机构做了一个商标价值的排位,名列第一的是美国的可口可乐品牌,其价值近七百亿美元,相当于五千六百亿人民币,即相当于我国湖南省2004年全省的国民生产总值,相当于湖南六千多万人干一年的价值,可见知识产权的价值有多大。当年美国人在可口可乐上的创新无疑很重要,而后来的知识产权和品牌更加重要。

  所谓知识产权,其主体是专利、商标和著作权。除此,还包括植物的新品种,企业技术秘密、地理标志等等,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知识产权和知识紧密相连,它是知识创造的财富,是一种无形的财产。知识产权又是法律确认的产权,它和有形财产一样须受到尊重,受到保护。更为重要是,知识产权是自主创新的基础,是自主创新的衡量指标,也是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因为自主创新必定要落实到产品上,并最终推向市场。在创新的全过程中,知识产权扮演一个非常重要的先导角色。创新失去了先导,就难以实现既定的目标。

  自主知识产权对自主创新的重要作用,已被越来越多的事例所证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上海的一位产业工人倪志福,创造发明了“倪钻”,可谓妇孺皆知,被全世界广泛应用。遗憾的是那时人们知识产权观念相当淡薄,其实验数据毫无保留地向世界公开,结果反被外国人申请了专利,倪志福痛心疾首,他从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的位置退下来后,又一头扎进了他的“倪钻”里,率领当年的徒弟们改进创新。2001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终于确认其拥有“多尖多刃群钻”的实用新型专利。可谓“老骥续写新传,铸就价值连城。”

  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感同身受的事例,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知识产权作为国际竞争的一个焦点已经成为现实,在倡导自主创新的今天,我们绝不能忽略自主知识产权这一重要环节。令人欣喜的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我国本来起步较晚的知识产权制度正迅速建立起来。只要我们紧紧抓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这一重要环节,坚持把它作为增强科技竞争力的指标与目标,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就拥有了基础性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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