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建议》:科学技术发展的指导方针是什么

发布日期:2006-01-06    浏览次数:2

 
  新华社北京1月6日电

  《建议》明确提出了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学技术发展的指导方针,这一方针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科学技术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半个世纪以来我国科技发展实践经验的概括总结,也是面向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抉择。

  自主创新,就是从增强国家创新能力出发,加强原始性创新、集成创新和在引进先进技术基础上的消化、吸收与再创新。其核心是全面增强国家创新能力,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

  重点跨越,就是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选择具有一定基础和优势、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关键领域,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实现跨越式发展。

  支撑发展,就是从现实的紧迫需求出发,着力突破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支撑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支撑发展是科技进步的根本任务,要面向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主战场。

  引领未来,就是着眼长远,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在信息、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战略领域超前部署,创造新的市场需求,培育新兴产业,形成新的增长点,引领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

  “十一五”期间,要按照科学技术发展的指导方针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总体部署和全面落实各项任务。以自主创新为主线,把自主创新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和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中心环节,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再创新,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奠定坚实基础。

  “十一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也是科技发展的关键时期。我国科学技术发展将落实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以制度创新推动科技创新;培育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强以重大产品和重大工程为中心的集成创新,提高重点产业的自主创新水平;有序安排基础性、公益性和前沿技术研究,强化科研基地建设,争取在基础研究和战略高技术领域有所突破;优化配置全社会科技资源,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营造创新环境,提高全民科技素质,实现经济与社会科技、区域科技、城乡科技统筹协调发展。(完)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