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7日电“十一五”期间我国要在关键领域实现技术突破,主要基于如下考虑:
第一,带动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的需要。高技术重大专项工程事关国家长远和战略利益。“十一五”期间,要根据自身的国情和需求,把握科技发展的机遇,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组织实施重大战略产品和工程专项计划。
为了达到带动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的目的,在确定重大战略产品专项时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关系全局,对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以及科技自身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和影响;二是对国家发展具有战略性、标志性意义,能显著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国际威望;三是充分体现我国的优势和特色,反映世界科技发展趋势,能够促进重点领域的跨越式发展;四是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保障条件可行,在未来预定的期限内能够实现。同时在重大专项的形成和实施中,还要把握以下要求:一是强调国家意愿。二是强调政策稳定。三是强调体制创新。四是强调队伍建设。
第二,能够提高国家整体竞争能力。
一是把发展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技术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依靠科技创新,开源节流,保护环境,发展循环经济,实现从资源耗费型向资源节约型转变,从忽视环境的增长向环境友好型增长转变,下决心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二是以获取自主知识产权为中心,抢占部分信息技术战略制高点,提高我国信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全面加速国民经济的信息化;三是增加对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的支持力度,为保障食品安全、优化农产品结构、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供科技支撑;四是以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的集成创新为核心,提高重大装备和产品制造的自主创新能力,支撑制造业的自主品牌的崛起;五是加快发展空间技术和海洋技术,拓展未来发展空间,保障国防安全,维护国家战略利益;六是加强多种技术的综合集成,发展城市和城镇化技术、现代综合交通技术和公共安全预测、预防、预警及应急处理技术,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保证公共安全,达到全面提高国家的整体竞争能力。
第三,应对未来发展挑战的需要。一是继续稳定发展基础学科,高度关注和重点发展交叉学科。二是超前部署,准确把握和重点支持前沿高技术研究。我国必须在信息科技领域中的深亚微米、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和网络化、智能化技术,以及量子计算、生物计算技术;生命科学中的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结构生物学、系统生物学、脑与认知科学;医学中的干细胞技术、基因和分子诊断技术、再生医学和移植技术;地球系统科学中环境科学定量方法、生物多样性和全球气候变化等未来必争的战略领域有所作为。
第四,深化改革,构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新型国家创新体系的需要。一是针对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传统体制的系统缺失和薄弱环节,加快建立一个既能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又能提升国家在科技领域的有效能力;既能激发创新行为主体内的活力,又能实现系统各部分有效整合的新型国家创新体系。二是强化国家公共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为全社会科技创新与产业化活动提供有效的支持。三是创造良好的环境,加速实现高技术产业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