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民口科技重大专项后补助项目(课题)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3〕443号)文件要求和“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领导小组《关于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部分)“十二五”第四批项目立项的批复》(国科发社〔2014〕138号)。经专家多次论证、审核,拟采取“事后立项、事后补助”的方式对3项课题的21个品种给予立项支持。
现将上述“事后立项、事后补助”课题论证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9月24日至2014年10月10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反馈至“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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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4年事后立项事后补助课题清单.xls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201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