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南宁海关各隶属海关,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审定,确认广西新晶科技有限公司等38 家企业技术中心为自治区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的资金补助。企业技术中心要按照管理办法加强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建设资金实行收支独立核算,按国家税务局《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发税〔2008〕116 号)有关规定,向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手续。
附件:2014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新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宁海关
2014 年9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