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按照有关规定,省环保厅对2011年度各省辖市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1年度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环境质量目标。环境质量目标主要包括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和环境空气质量三项。
1.2011年全省省辖市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达标率为96.9%,氨氮达标率为94.9%,较2010年分别提高3个和0.7个百分点。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商丘、信阳、驻马店8个省辖市化学需氧量达标率为100%,周口、南阳、济源、濮阳、漯河、三门峡、焦作、许昌、开封9个省辖市达标率在90%以上,郑州市达标率在70%以上。信阳、驻马店2个省辖市氨氮达标率为100%,商丘、平顶山、鹤壁、新乡、南阳、安阳、洛阳、三门峡、濮阳、济源、焦作、漯河12个省辖市达标率在90%以上,许昌、周口、郑州、开封4个省辖市达标率在80%以上。
2.各省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3.各省辖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级别均为良,达到优、良天数的比例平均为88.5%。其中,信阳、驻马店、漯河、商丘、鹤壁5个省辖市在90%以上,其他13个省辖市在80%以上。
(二)污染减排目标。2011年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继续强力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管减排等措施落实。31个污染减排项目按时完成。全省已有148座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营,建成规模达到645.55万吨/日,基本实现稳定运行。14台装机容量738万千瓦燃煤机组建成脱硝设施,安装了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按照2011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全省167家企业全部按时关停并拆除设备。94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有效削减了污染物排放量。2011年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2010年下降3.08%、1.27%和4.85%,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氮氧化物比2010年上升4.76%。各省辖市污染减排综合评定由高至低依次为:鹤壁、平顶山、洛阳、驻马店、商丘、许昌、安阳、开封、南阳、信阳、新乡、濮阳、三门峡、济源、漯河、焦作、郑州、周口市。
对徒骇马颊河—金堤河、沙颍河、黑泥泉河(周口段)流域,巩义市芝田镇、淇县庙口镇区域,电力、钢铁、合成氨、造纸、淀粉行业实施了环境综合整治,386家企业完成整治任务。
(三)农村环保目标。2011年全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继续得到加强。作为国家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省,各级政府共安排农村连片整治项目322个,涉及村庄624个,总投资47500万元,项目开工率达到88.5%,其中鹤壁、洛阳、商丘、新乡、濮阳、郑州、济源等7市完成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年度任务。积极开展生态创建工作,2011年又有96个乡镇、476个村完成了生态创建任务,其中4个乡镇成为国家级生态乡镇,完成省委、省政府“十项民生工程”确定的生态创建任务。引导全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企业进行关闭搬迁,全年共关闭搬迁企业253家,超过原定任务73家。
(四)能力建设目标。全省环境监察机构、辐射机构、监测机构、宣传机构、固体废物管理机构标准化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郑州、平顶山、安阳、新乡、濮阳、三门峡、信阳、济源8个省辖市的市、县两级环境监察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济源12个省辖市市级辐射机构能力建设达到年度目标要求;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漯河、三门峡、南阳10个省辖市市级环境宣传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郑州、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驻马店、济源12个省辖市市级固体废物管理机构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鹤壁、焦作、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周口、济源8个省辖市成立了市级环境自动监控中心。
(五)环境安全目标。2011年全省共发生濮阳徒骇河跨界水污染等25起突发环境事件,全部得到及时、妥善处置。环境信访、平安建设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全省没有因环保问题发生赴京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恶性上访事件。
(六)重点任务目标。各级环保部门扎实开展环境执法监管年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铅酸蓄电池、涉重金属等8个专项执法检查和环保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13万余家次,纠正环境违法行为6700余起,立案查处1721件,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2011年在完成省定180个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审查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推进各省辖市设立的工业园区的规划环评工作,全省已设立的97个工业园区的规划环评工作全部完成。全省环境保护政风行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漯河、三门峡、信阳、周口、济源11个省辖市的14个基层环境监察大队被评为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
(七)重点项目目标。建成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南阳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主体工程和驻马店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项目主体工程均已完工。
新乡市、巩义市、新密市、滑县的铬渣治理任务全部按期完成,林州市新发现的铬渣已运至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进行处置,义马市未完成年度铬渣治理任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未达到目标要求。化学需氧量达标率:郑州新郑黄甫寨断面低于50%,开封惠济河睢县板桥、开封铁底河太康轩庄桥、郑州中牟陈桥3个断面低于80%。氨氮达标率:开封惠济河睢县板桥断面低于60%,开封铁底河太康轩庄桥、郑州中牟陈桥、漯河黑河郾城漯邓桥3个断面低于70%,周口颍河沈丘纸店、郑州新郑黄甫寨、周口洺河郸城杨楼闸、许昌清潩河临颍高村桥、周口泉河沈丘李坟5个断面低于80%。
(二)部分减排工程进展缓慢。郑州陈三桥、洛阳新区、新乡骆驼湾污水处理厂管网不配套,收水率较低,未形成应有的减排能力;南阳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进展缓慢;三门峡华阳电厂脱硝工程、洛阳龙新玻璃有限公司脱硫工程未按期开工。
(三)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仍需加强。个别地方对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如:信阳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开工率较低,配套资金未落实;驻马店市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开工率低;南阳市新野县生态文明村脏乱差现象有所反弹。
(四)环境违法现象时有发生。2011年省环保厅对三门峡市实施了涉重金属项目区域限批,对南乐县、灵宝市实施了建设项目区域限批,对58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对127家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或列入环保“黑名单”。
(五)环保监管能力有待提高。全省环保部门在仪器设备配备、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大部分省辖市环境监测能力距国家要求还有差距。
三、考核结果
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1年度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考核办法的函》(豫环函〔2011〕30号),对各省辖市政府2011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整体完成情况作如下评价:
18个省辖市政府较好地完成了2011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其中,鹤壁、焦作、济源、平顶山、南阳、郑州市政府为完成省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优秀单位;安阳、洛阳、漯河、商丘、许昌、信阳、新乡、驻马店、周口市政府为完成省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先进单位;濮阳、开封、三门峡市政府为完成省政府环境保护责任目标任务单位。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