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重点实验室和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与管理,我厅对2008年印发的《浙江省省级重点实验室、试验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广泛征求意见,请各单位将修改意见于2014年10月10日前反馈我厅条件处。
联系人:条件处 张薏萍
联系电话:0571-87054009
电子邮件:hz_zyp@163。com
附件:
1、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修订稿)
2、浙江省重点实验室评价指标体系(修订稿)
3、浙江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价指标体系(修订稿)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