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五中全会《建议》:促进和加强和谐社会建设

发布日期:2006-01-16    浏览次数:2

为什么把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为“十一五”期间的重要任务?

  新华社北京1月16日电 《建议》把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原则,明确提出,促进社会和谐是我国发展的重要目标和必要条件,必须加强和谐社会建设。

  第一,建设和谐社会是需要我们长期奋斗的历史任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从新时期新阶段的发展特征和要求出发,提出的又一重大战略思想。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将“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加强党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胡锦涛同志在2005年2月19日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些重要文件和讲话都表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到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关系到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不懈地为之奋斗。

  第二,促进社会和谐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在大力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重视社会建设和发展,更加重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更加重视创造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的社会氛围,使发展更全面、更协调、更具有可持续性。

  第三,促进社会和谐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体提出了“社会更加和谐”的目标要求。“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在加强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必须取得实质性进展。

  第四,促进社会和谐是在新的历史阶段保持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决策。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步伐加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或正在出现一些新特点新趋势,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更复杂更突出。一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地区发展不平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矛盾更加突出,缩小发展差距和经济社会协调任务更艰巨;二是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不断提高并趋于多样化,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地区间、行业间、部门间和不同群体间的利益出现了差别,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加大;三是劳动者就业结构和方式不断变化;四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也趋多样化。这些都给社会稳定与和谐带来影响。“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们要抓好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就必须正确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大力促进社会和谐。(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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