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 《建议》明确提出:“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形成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在新中国建立初期,毛泽东同志就提出“一手抓经济,一手抓国防”的方针。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同志提出了国防和军队建设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的大局,并在这个大局下面行动的战略思想。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胡锦涛同志在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统筹好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关系,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方针,既是强国之道,也是强军之道。
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关键是要认真落实好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经济建设是全党和全国工作的大局,国防建设必须也应该服从这个大局、紧密配合这个大局。正如江泽民同志指出的,“保持经济的持续发展,大大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是解决包括国防现代化在内的所有问题的基础,也是我们提高国际竞争力,顶住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压力,维护国家独立和主权的关键所在。”国防建设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依托,需要有一定的财力作保障。只有将经济建设搞上去了,国防建设才能建立在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之上。
二是必须在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努力加强国防建设。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建立巩固的国防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一个国家即使富裕起来了,如果没有相应的国防实力,其生存仍然面临着严峻的威胁。如果我国没有巩固的国防,一旦发生外敌入侵,就难以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就难以维护国家统一、主权和安全,就难以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国防和军队建设服从于国家经济建设的大局,不是说国防建设可有可无,或者说等经济建设搞上去以后再搞国防建设,而是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不断推进我国的国防现代化,使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能够确保国家的安全统一和人民的和平劳动。
三是必须形成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机制。正如胡锦涛同志强调指出的,我们要坚持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为依托,把国防建设融入现代化建设全局之中,统筹国防资源与经济资源,注重国防经济和社会经济、军用技术和民用技术、军队人才和地方人才的兼容发展,进一步形成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