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建立地质勘查专项基金用于重点矿种勘查

发布日期:2006-02-04    浏览次数:2

  新华社北京1月28日电 国家将建立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着重用于重点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的前期勘查,主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充分发挥各类地质勘查单位的人才和技术优势。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家将建立矿产资源勘查投入良性循环机制。充分发挥中央、地方和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多渠道投入地质勘查的机制。加大财政对矿产资源勘查的资金投入力度,注重发挥对社会资金的引导作用。国家将建立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着重用于重点矿种和重点成矿区带的前期勘查。省级政府也可以根据需要,建立省级地质勘查基金。

  对地质勘查基金出资查明的矿产资源,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一律采用市场方式出让矿业权(包括探矿权、采矿权),所得收入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成,主要用于补充地质勘查基金,实现基金的滚动发展。

  此外,国家还将通过完善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和矿业权使用费政策,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矿产资源收益,按照取之于矿、用之于矿的原则,确定使用方向,规范资金管理。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分成所得的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使用费和矿业权价款等收益,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勘查,省级财政的资源税收入,也应拿出一定比例用于矿产勘查。(完)(记者 张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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