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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申报重庆市第二批创新方法推广应用试点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15    浏览次数:1

各有关单位:

  2012年,我委在全市启动了首批创新方法推广应用试点企业培育工作,通过试点工作的开展,试点企业的核心研发团队进行了TRIZ理论等创新方法的推广应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得到了显著的提升。根据国家创新方法标杆企业、示范企业培育工作计划及我市创新方法企业试点工作计划,近期我委将开展第二批创新方法推广应用试点企业遴选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条件

  1、企业须为重庆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已经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企业将优先考虑。

  2.企业属先进制造业(装备制造、汽车摩托车、石化、钢铁和船舶)、电子信息、家用电器、新能源、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等。

  3.企业具有持续创新能力,企业内部设有健全的研发机构和体系,在相关技术领域中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有稳定的技术人员队伍。

  4.企业负责人对创新方法有基本的认识,企业推广应用技术创新方法有较高的积极性。

  5.每个企业能保证安排技术骨干5-7人参加我委组织的系统短期脱产培训(每期5天时间),系统的学习创新方法知识。

  6.试点企业每年须向市科委上报创新方法工作总结。

  二、支持措施

  对确定的试点企业,市科委将根据企业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择优给予一定的支持,推动创新方法试点工作扎实开展。

  1.协助企业制定创新方法推广应用整体方案,通过创新方法导入逐渐建立和完善企业创新体系,

  2.免费对试点企业技术研发骨干进行创新方法应用培训,形成企业创新方法应用团队,并为企业培养一批创新工程师。

  3.组织创新方法专家免费指导试点企业运用创新方法解决技术研发难题,形成专利和技术成果,取得经济效益。

  4.免费使用重庆市技术创新方法应用平台的计算机辅助创新(CAI)软件,并由专人提供现场指导服务。

  5.开展国际国内学术研讨会、创新方法交流会等,在名额有限时,试点企业优先参加;有关创新方法资料、信息优先向试点企业发送;我市创新方法论文集、应用案例以及相关宣传刊物等,优先选择试点企业刊登。

  6.在我市组织下,试点企业参加国内外其他相关机构的创新方法培训、会议,或进行考察、交流等相关活动时,我市将视情况给予一定经费补贴。

  7.评审通过的企业成为"重庆市创新方法推广应用试点企业"。条件成熟时,我市将对各试点企业的推广应用情况进行综合评判,遴选部分试点优秀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对见效快、发展好、达到示范要求的试点企业经评估后推荐为国家级创新方法区域示范企业或标杆企业,争取国家层面的持续支持。

  三、申报审核程序

  1.参选企业填写《重庆市第二批创新方法推广应用试点企业申请表》(见附件),并直接报送至市创新方法试点示范工作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办公室)。

  2.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根据申报企业的工作基础、试点条件、试点规划等内容,提出第二批试点企业名单,报市科委审定。

  3.市科委将审定的名单公示后,下发正式批文。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企业应认真填写申报书,内容要真实可靠,开展创新方法工作打算要具体,可操作。

  2.申报企业要制定本企业的具体试点方案,明确试点任务、具体措施、工作进度以及年度目标。

  3.创新方法介绍详见重庆市创新方法网(www.cxff.org)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各有关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申报书一式四份报送至重庆市创新方法试点示范工作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至邮箱cqtriz@qq.com。

  联 系 人:唐先龙 雷程亮 陆源

  联系电话:023-68613268 67606458

  传 真:023-68695838

  联系地址:重庆渝北区黄山大道杨柳路2号B塔楼1层

  E-mail:cqtriz@qq.com

  附件:重庆市第二批创新方法推广应用试点企业申请表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4年10月10日

  附件1:重庆市第二批创新方法推广应用试点企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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