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省“无线城市”试点工作会议的预备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30    浏览次数:2

鲁经信函字〔2011〕287号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各电信运营企业,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推进“无线城市”试点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09〕116号)有关要求,从2009年开始,通过在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德州、东营、泰安、济宁、威海、临沂等市开展无线城市试点工作,为社会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无线网络接入服务。为做好全省“无线城市”试点工作总结,推动下阶段“智慧城市”建设,拟于近期召开全省“无线城市”试点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通报近年来全省“无线城市”试点工作情况;总结、交流各市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表彰先进;研究全省“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推进思路,部署下一步工作。

  二、时间地点和与会人员

  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与会人员为各市经信委分管领导;省各电信运营企业负责人;有关企业负责人。

  三、推荐先进

  会议将对“无线城市”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并选择部分先进典型进行经验交流。根据鲁政办发〔2009〕116号文要求,拟在行业和企业中推选“山东省无线城市示范工程”、“山东省无线城市重点技术产品(服务)推荐目录”。推选条件:

  1、山东省内单位;

  2、推选示范工程的单位,必须是信息技术的应用单位,而不是信息化项目的承建单位及服务商。推选重点技术产品服务目录单位应为信息技术产品(服务)的提供和运营企业;

  3、申报单位在行业或同类型地区乃至全省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头作用或试验效应,在项目实施、技术产品服务推广过程中总结的经验和体会在同类型地区或全省具有较大的推广意义或已经推广应用。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推选条件推荐本市、本行业的示范工程和技术产品(服务)。推荐单位要认真填写山东省无线城市重点示范工程推荐表(附件1)或山东省无线城市重点技术产品(服务)推荐目录申请表(附件2)。各市经信委、省各电信运营企业认真做好无线城市试点工作总结,将试点工作开展主要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先进典型、体会建议及下一步推进我省智慧城市建设的工作打算等形成书面材料(加盖公章),于2012年1月10日前连同山东省无线城市重点示范工程推荐表、山东省无线城市重点技术产品(服务)推荐目录申请表统一报送省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同时报送电子版(联系人:韩旭东、于登杰;电话:053186126262Email:hanxudng@163.com)。

  附件:[点击下载]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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