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农牧业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牧[2016]8号)精神,2016年,我区将继续开展生猪、奶牛、蛋鸡、肉鸡、肉牛和肉羊优势区域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根据农业部核定的我区参与创建的养殖场数量,全区拟安排27个创建名额,并制定了《内蒙古2016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本年度示范创建工作,以盟市农牧业主管部门为实施主体,按照修订后的验收评分标准和既定程序,组织专家评审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标准化养殖场报自治区农牧业厅。在盟市开展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创建活动期间,我厅将派出专家进行示范创建的技术指导,并在盟市农牧业主管部门上报验收结果后开展抽查复核,将符合条件满足要求的示范创建场上报农业部。
请认真研究《方案》,紧密结合家庭生态牧场建设,根据《方案》要求和各盟市分配的示范创建场数量,务必于2016年3月31日前将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示范场备选名单以正式文件报送自治区农牧业厅,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联 系 人:尚瑞萍
联系电话:0471—6652241
邮 箱:nmnksrp@163.com
内蒙古2016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实施方案.doc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