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区县(自治县)科委、财政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有关要求的通知》(国科办农〔2014〕42号)要求,我市2014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评审和公示工作已经结束。经研究,决定批准“新兽药Ⅰ型鸭肝炎病毒精制蛋黄抗体产业化”等2个重大项目和“涪陵青菜头(茎瘤芥)生物保鲜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中试”等15个重点项目立项。现将2014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科技项目计划正式下达你们(项目资金预算由市财政局另文下达),本批项目采取过程资助的方式,分两年拨付补助资金,其中2014年拨付60%,项目中期监理合格后拨付40%。
请有关单位抓紧组织项目承担单位与市科委签订《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任务书》,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4〕31号)和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并按期办理结题手续。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