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涉农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农业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4〕31号)和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有关要求的通知》 (国科办农〔2014〕42号)的要求,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了我省2014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立项评审工作。经专家严格评审,初步确定了“杏鲍菇、白色金针菇工厂化高效栽培技术成果转化”等18个拟立项目。经省科技厅10月27日办公会研究,并在网站公示无异后,现决定对该18个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予以立项支持。
请各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直涉农部门接通知后,及时组织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并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和督查工作。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项目合同书的要求落实匹配资金,严格执行项目预算,项目执行期内每半年报送一次经费使用情况及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执行期满一年报送项目监理材料,项目完成后,按要求进行验收。
附件:2014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表(山西)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山西省财政厅
201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