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体〔2014〕7号
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有效应对本市空气重污染,切实保护青少年健康,根据《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沪府办〔2014〕3号)相关要求,我委编制了《上海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落实,确保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上海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方案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1月27日
附件
上海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方案
一、编制目的与原则
为有效应对本市空气重污染,切实保护青少年健康,指导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根据空气质量状况合理安排教育教学活动,依据《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成立市教委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组(以下简称“教委工作组”),由市教委分管副主任担任组长,市教卫工作党委宣传处,市教委体卫艺科处、基教处、职教处、后勤保卫处、青保处,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在市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组(以下简称“市工作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教育系统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
(二)工作机构
教委工作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教委体卫艺科处处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处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承担教委工作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工作组的各项决定和措施,组织协调相关组成部门开展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汇总各级各类学校空气重污染应对情况并上报市工作组。
三、预警
(一)预警分级
按照《上海市空气重污染专项应急预案》,将空气重污染分为4个预警级别,由轻到重顺序依次为四级预警、三级预警、二级预警、一级预警,分别用蓝、黄、橙、红颜色标示,红色为最高级别。
1.四级预警(蓝色):经监测预测,未来一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
2.三级预警(黄色):经监测预测,未来两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在201~300之间;
3.二级预警(橙色):经监测预测,未来一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在301~450之间;
4.一级预警(红色):经监测预测,未来一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