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市级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03    浏览次数:2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为做好2015年全市工业投资工作,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启动2015年市级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此次申报的重点项目分为两类,一是2015年计划新开工、续建和完工的重点建设项目;二是2015年开展前期工作的重大前期项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重点

  (一)符合国家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及行业发展方向的重大项目。

  (二)已纳入国家、市级“十二五”规划或争取纳入 “十三”规划的重大项目。

  (三)支撑五大功能区战略定位及重大产业集群,体现本地区发展特色、重点和方向的重大项目。

  (四)已纳入2014年市级重点项目名单的结转项目(需重新申报)。

  (五)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其他项目。

  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凡已进入《重庆市产业投资禁投清单》的项目,不得纳入此次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重点项目投资及建设规模的基本要求(见附件1)。

  (二)新开工项目已完成或即将完成项目可研审批(核准或备案),资金来源基本落实,具备2015年开工条件。

  (三)续建项目的剩余工作量或投资量较大。

  (四)申报纳入2015年市级重大前期项目的,原则上应于2016年开工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抓紧组织申报。重点项目是保投资、稳增长的抓手和重要支撑。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梳理,按要求填写2015年市级重点项目及重大前期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于2014年11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表格)报送市经信委投资处邮箱。

  (二)信息规范完整。为便于项目信息的分类汇总,确保直接导入重点项目管理系统,请严格按照我委制作的申报表(电子版)格式和内容填报项目信息。电子表格请在市经信息委网站规划投资栏目中下载。

  (三)按轻重缓急排序。同一行业类别(如“电子信息”)的项目按优先顺序依次填报。

  联系人:周翼  63895940   15826179342(手机)

  市经信委投资处邮箱: touzichu2002@163.com

  附件:1.市级重点项目申报目录及条件

  2.2015年市级重点项目及重大前期项目申报表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

  2014年10月27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0月28日印发

分享到: 收藏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