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卫办财务〔2016〕3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省直各卫生计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省机构改革和卫生计生系统实际情况,我委对《河北省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冀卫规财字〔2006〕89号)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制定了《河北省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省卫生计生委财务处。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