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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4年度重庆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14    浏览次数:2

各有关单位:

  重庆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是国际科技合作的一个载体,已经成为我市国际科技合作的骨干力量,也是科技部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后备队伍。对发展"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的国际科技合作模式,提升我市国际科技合作的质量和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为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在我市科技对外开放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现展开2014年度重庆市市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征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重庆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附件1)的相关要求,填写《重庆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此次申报的市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包括"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两种类型,优先支持在引进机构、引进技术、引进人才团队,联合研究新产品等方面,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申报。

  (一)"国际联合研发中心"是面向国际科技前沿,展开联合研究,为促进与国外一流科研机构开展长期合作,依托具有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能力的国内机构建立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申报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的机构应满足下列条件:

  1、研发方向与我市产业重点领域相一致;在前沿技术和基础科学领域具有较强研发实力,是我市研发任务的重要承担机构, 并承担国家级、市级科技合作专项项目和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2、具有与国外开展高水平合作研发的条件、能力、人才和经验;

  3、具有相对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渠道,已签订一项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协议。有条件吸引海外杰出人才或优秀创新团队来华开展短期或长期的合作研发工作, 具有国际科技合作的良好基础;

  4、具有明确的国际科技合作发展目标和可行的合作实施方案 ,以及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和专门的管理机构,同时对本领域或本地区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具有引导和示范作用;

  5、有能力与世界一流科研院所、著名大学和高技术企业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并取得引进机构、人才、技术的合作成果。

  (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是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在依靠国际科技力量,展开联合攻关,在成果产业化方面,取得显著合作成效及示范影响力,依托国内各类机构建立的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机构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条件和能力,承担过国家级、省部级或市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研发方向与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相一致;

  2、具有相对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队伍、渠道和资金来源,已签订一项以上国际科技合作协议。设有专职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

  3、具有明确的国际科技合作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并积极在现有合作基础上不断拓展国际合作渠道,深化合作内涵;

  4、已取得显著的国际科技合作成效,引进机构、人才、技术、联合开发新产品等项目,合作成果具有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人才引进成效明显;

  5、对本地区、本领域或本行业国际科技合作的发展具有引导和示范作用。

  二、组织认定程序

  1.申报单位填写重庆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同时报送至市科技项目管理中心;

  2.重庆市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及材料进行考查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3.重庆市科委根据专家意见和考核情况,并结合我市整体布局和各单位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予以认定,并进行资助。

  4.经认定后予以授牌,命名为"重庆市国际联合研发中心"和"重庆市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

  三、申报时限

  本批项目11月13日9时起开始受理网上申报,11月27日24时截止申报。

  为了提高项目管理效率,以便我们尽快组织专家评审,请各单位注意申报时限要求,按时申报。市科委将于11月27日24时关闭网上项目申报系统,各单位申报项目清单和纸质申报材料请于申报截止日当天17时前送市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逾期不报送纸质材料的作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处理,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不受理网上未申报项目的纸质材料。

  四、注意事项

  1、未在项目申报系统中注册的项目申报人及参研人员需在"重庆市科技人才库"中进行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网上项目申报;已在项目申报系统中注册的项目申报人及参研人员需在"重庆市科技人才库"中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网上项目申报;项目申报系统不再受理新用户注册。

  2、项目申报人在网上提交前请务必进行预览,一旦提交至市科委,将不予修改、退回。

  3、各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和项目归口组织部门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市科委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不予补报,并予通报。

  5、各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网上申报工作,并妥善管理申报帐号。

  6、项目申请书必须从申报系统在线打印,只有带数字指纹的申请书纸质件有效。

  7、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中的违规违纪或不当行为,请直接向市科委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五、咨询电话

  市科技项目中心:何大维 周琦凯 67512626 67512869(传真)

  市科委国际合作处:王海超 67605873

  市科委纪检监察室:赵小平 67513692

  市科技信息中心(网络技术支持):文稷培 67511205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重庆生产力大厦一楼科技项目管理中心

  邮 编: 401147

  电 邮:17429737@qq.com

  附件:《重庆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1:重庆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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