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经专家评审及认定小组审核,提出新技术新产品(服务)拟认定名单,现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产品(服务)将核发《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证书》。
单位和个人对名单中企业、产品或服务有异议的,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实,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于单位和个人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异议材料请签署联系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举报电话:66517569)。
特此通知。
附件:2014年度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名单.xls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