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报送2015年浙江省电子信息产业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18    浏览次数:2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经信局)(宁波不发):

  为加快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和信息经济大省建设,现就组织报送2015年浙江省电子信息产业重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项目要求

  (一)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电子信息产业政策,技术先进、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好、产业关联度大、附加值高,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

  (二)项目应已在实施,且能在两年内完成并产生效益。

  (三)项目投资额应在500万元以上,主要用于该项目的设备购置、技术转让等费用,项目投资额计算时间从2014年1月份开始。

  (四)项目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择优列入2015年度省技术改造重点项目计划或信息经济重点项目库,作为工业和信息化资金因素法分配、项目安排的依据。

  二、项目报送要求

  (一)请各市、县(市、区)经信部门通知相关企业如实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省电子信息产业重点项目申请表(见附件1)和项目建议书(见附件2)。

  (二)请各市、县(市、区)经信部门于2014年12月1日前将推荐上报项目的汇总表(见附件3)及各项目的申报材料(均含电子版)一并报送省经信委(电子信息行业管理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魏振华,电话:0571-87050847,传真:0571-87050803,电子邮箱:dzxxb@zjjxw.gov.cn。

  附件:1.2015年度浙江省电子信息产业重点项目申报表

  2.2015年度浙江省电子信息产业重点项目建议书

  3.2015年度浙江省电子信息产业重点项目汇总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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