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14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 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19    浏览次数:4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步伐,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青海省经济委员会、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科技厅、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海省地方税务局、西宁海关联合印发的《青海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要求,拟开展201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符合省级技术中心基本条件;经过州、地、市经(商/发)委或省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二、申报方式:申报企业按照《青海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一式七份,经州、地、市经(商/发)委审核汇总后,于9月30日前上报省经委工业投资管理处,符合申报条件的驻青央企、省属国有企业可直接申报。

  三、申报材料内容包括:《青海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和《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四、《青海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下载地址:http://www.qhec.gov.cn/qhjw/zccx/201306/248e959e3780414da0dbe3b777bc211b.shtml。

  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9月17日

  (联系人:张绮;联系电话:0971-6138701;邮箱:woshizq31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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