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省2015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2-04    浏览次数:2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相关服务机构:

  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四川省2015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企业[2014]34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我市将组织开展四川省2015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要求、条件、资料。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

  二、 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单位向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提出申请;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择优推荐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

  三、申报时间

  请各区(市)县及相关机构在2014年12月4日12时前,将申报资料(纸质两份及电子版)统一报市经信委,过时不予受理。

  四、 申报要求

  (一)请各区(市)县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审核资料。

  (二)完善服务体系类、提升发展能力类的每一个项目,请各区(市)县都填写《审核意见》(附件2)后上报。

  五、联系方式

  市经信委企业处,联系人:杨文川、李勇,电话:61881606

  市经信委融资处,联系人:周莉、刘丽,电话:61885821

  市财政局企业处,联系人:王平,电话:61882557。

  附件:

  1.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四川省2015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企业[2014]340号)

  2.《四川省2015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现场审核意见》

  (附件请在“成都工业网”下载)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

  2014年11月25日

附件:

1.附件1

2.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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