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全监管局,有关中央驻冀企业,省属企业:
为深入推进我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在各个层面培育安全文化先进典型,切实在全省起到引领带动作用,真正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现就2015年度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高,安全文化建设特色鲜明,效果明显,示范性强;在申报前3年内未发生死亡或一次3人(含)以上重伤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安全标准化三级(含)以上。具体标准按照《河北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见附件1)执行。
二、申报原则
企业自愿、逐级申报,主要侧重一厂、一矿等具体生产经营单位。
三、申报数量
每个设区市推荐3-5家,省直管县(市)推荐1-2家,中央驻冀企业、省属企业各推荐1-3家,其中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所占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
四、申报材料
1.申请表。填写《河北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请表》(见附件2)。
2.自评表。对照《河北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自评表》(见附件3),由企业自评打分。
3.总结材料。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情况总结材料,主要介绍企业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取得成效等,重点突出特色亮点。
4.汇编资料。包括以上3项申报材料,以及被推荐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近年来获得的安全生产相关荣誉、表彰证书复印件以及安全文化建设相关的从业人员安全文化手册或岗位安全常识手册、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记录、安全生产宣教设施及活动的影像资料等佐证材料,依序汇编一企一册。
5. 各市申报企业汇总表(见附件5)。
五、审核验收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对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实地检查验收,并出具书面意见(见附件4)。
六、省级命名
省局组织专家对各市通过审核验收的企业进行抽查,根据抽查情况和申报材料,由专家组综合评判确定公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命名为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文化是安全监管的高级形态”,把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作为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切实发挥安全文化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二)组织验收,择优推荐。各市要将评价标准作为重要约束指标,组织3名以上省级安全文化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验收,重点包括三年来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行政处罚、安全文化建设成效等情况,综合评定后择优推荐。中央驻冀企业、省属企业申报的示范企业,由驻地市级安监部门对其事故情况、安全文化建设情况等出具意见,省局组织审核验收。
(三)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创建省级示范企业的同时,要扎实推进市级、县级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在各个层面和行业领域培树多个标杆企业,引领和带动全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全监管局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包括纸质材料1份和电子版),其中,2015年度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报材料于2016年3月31日前报送省局;2013年度、2014年度省级示范企业年度工作报告表(见附件6)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送省局。相关附件(电子版)可在公共邮箱hbsajjxjzx@163.com下载,邮箱密码:87805085。
联系单位: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李亚文、公晓宁 0311-87805027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国泰街18号(邮编:050081)
电子邮箱:hbajxj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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