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副部长谈农民参与用水管理带来的影响

发布日期:2006-07-11    浏览次数:2

  新华社乌鲁木齐7月10日电 在水利部等部门的积极培育下,以农民用水户协会为主要形式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已达2万多个。随着我国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这种由农民自己参与用水管理的模式取得了怎样的效果?水利部副部长翟浩辉就此进行了点评。

  解决主体“缺位” 调动农民积极性

  现象:甘肃省白银市东坪电灌站灌区,灌溉2万亩耕地,原来是国有中型灌区,2000年成立东坪用水户协会全权管理灌区后,在政府资金支持的同时,发动受益农民投劳集资,对运行了多年的破旧泵站和老化渠道进行维修、改造,工程完好率由改造前的50%提高到78%,渠系水利用系数提高了12%。几年来,灌区固定资产由46.3万元提高到240万元,彻底扭转了多年来负债运行的局面。

  点评:实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就是将工程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和用水的决策权交给农民,让他们独立、民主地选举协会领导人,在管理、建设、财务上享有高度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调动了农民“自己事自己办、自己工程自己管”的积极性,保障了工程的效益发挥。

  减轻农民负担 增加农民收入

  现象:内蒙古河套灌区一干灌域的和耗村成立协会后,农民认真丈量复核灌溉面积,对撂荒盐碱地进行改良复垦,人年均从种植业增收500元,而水费由过去的亩均62.38元下降到45元。

  点评:实行用水户参与管理后,使灌溉用水的供需双方直接见面,并应用市场经济运行规则,采用合同制形式,保护了供用水双方的利益,明确了各自责任,建立了透明的水费收缴渠道,避免了过去灌溉用水水费收缴层次多、收缴不规范、搭车、代收、克扣等现象,使农民用上“明白水”,交了“放心钱”,农民负担大大减轻。同时,由于用水透明,促进了农民节约用水、精耕细作、结构调整,收到了节支增收的效果。

  使节约用水有了经济调节手段

  现象:河北石津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成立后,灌溉效率由原来每个流量灌溉749亩提高到770亩,支渠灌水周期缩短了4天,灌水定额降低8立方米。

  点评:长期以来,我国广大农村喝的是“大锅水”“福利水”,一方面水资源十分紧缺;另一方面却用水无节制,大水漫灌比比皆是,水资源浪费十分严重。实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后,通过农民用水户协会落实水费计收制度,同时运用市场机制,农民多用水就得多交钱,这就使节约用水有了经济调节手段。同时,用水户协会充分利用调蓄塘堰,广大农民自觉采取平田整地、浅浇快轮等多种节水措施,或者调整种植业结构,种植低耗水作物,努力降低灌水定额,加上近几年国家对灌区进行节水改造,灌溉节水取得了显著效果。

  规范用水秩序 减少用水纠纷

  现象:四川都江堰赵山斗渠灌区过去每到用水高峰期间,争水、抢水、偷水,甚至发生打架斗殴事件,闹得水管单位和地方政府不得安宁。农民用水户协会成立后,年初编制用水计划,统一管理,按协会章程和用水管理制度办事,用水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水量分配,上下游统一协调,很多矛盾在用水户协会和管水小组内部就得以化解,形成了良好的用水秩序。

  点评: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后,由于灌溉用水管理公正、民主、透明,灌水秩序规范,许多过去用水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在协会内部就得到解决,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减少了用水纠纷,不仅农民满意,而且地方政府、水利部门和灌区管理单位也满意,使他们从繁重的解决用水纠纷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更好地为农业生产供水服务。

  为“一事一议”提供载体

  现象:湖北漳河灌区去冬今春,面对取消“两工”的新形势,通过“一事一议”、民主议事,筹集资金,对所辖的末级渠系工程进行了维修改造,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共投资44.6万元,投工投劳1.23万个,对渠道清淤清障129.71公里,完成土方3.6万立方米,衬砌渠道2.6公里,出现了近二十年未有的农民兴修水利的新景象。

  点评:实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明确了政府、灌区和农户的责权利,落实了分级办水利的原则,政府主要责任是落实斗渠以上的建设投入和水资源管理,灌区主体任务是加强内部运行管理和骨干工程建设管理,农民则负责斗渠以下田间工程的整治维护和管理。农村实行税费改革、取消“两工”后,用水户协会作为“一事一议”的重要载体之一,可以督促水费收缴,监督公平用水和节约用水,调解矛盾,加强与政府和灌区管理单位的沟通。(记者 陈二厚 姚润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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