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成都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1-08    浏览次数:2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成都高新区经发局,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经发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

  为加快推进成都市地方标准工作,发挥标准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作用,根据《成都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申报2015年度成都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申报项目应当围绕成都工业经济及各产业发展需求,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中心,服务成都工业经济发展。

  (二)注重创新、提高水平。着力标准体系结构的优化升级,增强地方标准的科学性、完整性、协调性和配套性,鼓励制定技术领先、科学合理、适度超前、操作性强的地方标准。

  (三)填补空白、完善体系。所报项目应当没有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且需要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技术要求,实施后对相关领域、产业具有明显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有利于完善全市地方标准体系。

  二、申报重点

  (一)工业“1313”发展战略产业:电子信息、轨道交通、汽车、石化、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冶金、食品、建材、轻工等产业方面的标准。

  (二)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页岩气、节能环保装备、信息安全、航空与燃机、新能源汽车等产业方面的标准。

  三、申报要求

  (一)所申报项目应当说明与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在内容上的区别与联系。

  (二)要加强调研,精心组织,对收集的项目在必要性、系统性、科学性等方面进行认真分析和论证,切实做好成都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遴选和申报工作。

  (三)对拟制(修)订的成都市地方标准项目计划,请填写《成都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表》及《2015年度成都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汇总表》,并于2015年2月7日前以书面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市经信委。

  联 系 人:李 俊

  联系电话:028—61881611

  邮 箱:cxc509@163.com

  附件:

  1.《成都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表》

  2.《2015年度成都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汇总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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