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配合“丝绸之路经济带”,进一步加强我区与哈萨克斯坦及中亚国家的经贸交流与合作,推动我区企业开拓中亚市场,自治区商务厅拟组织企业参加2015年5月21-24日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举办的第十三届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览会,该展由国家商务部、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同举办。展会结束后将赴塔吉克斯坦、俄罗斯宣传推介宁夏产品,并与三国工商会建立联系,境外停留10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基本情况
(一)名称:第十三届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览会
(二)时间:2015年5月21-24日
(三)地点:哈萨克斯坦 阿拉木图
(四)展品范围:机械与车辆展区:电动车、助力车、五金工具、食品加工及包装机械、农用机械、工程机械等;建材与家居用品展区:各类门窗、屋顶建材、卫浴设施及配件、陶瓷墙地砖、石材等材料、运动专用设施、照明电器、各类厨房用品、家装产品;消费品、食品及电子类展区:各类小家电、家具及各类家居用品、不锈钢、陶瓷制品、纺织服装、鞋帽箱包、各类食品(清真食品)、果蔬产品、数码产品等。
二、展会费用
(一)标准展位。标准展位9平米,展位费22000元/展位,室内光地费用2200元/平米(18平米起租),注册费2000元/公司(包含会刊、客户邀请、广告宣传费等)。
(二)展品运费。展品运费以外运公司报价为准;
(三)人员费用。出访人员签证费、境外食宿费、交通费、国际机票费等费用待核算后另行通知,实际费用根据具体行程结算。
三、有关要求
请五市和同心、盐池县商务主管部门协助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本辖区内企业报名参展,落实参展企业和展位个数。有意参展的企业请于2015年3月20日前将参展申请表(附件)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分别传真至自治区商务厅外贸处和宁夏进出口商会。
联系人:董昱江(自治区商务厅外贸处)
电 话:0951-5960742
传 真:0951-5960742/3
联系人:汪艳玲(宁夏进出口商会)
电 话:0951-8558906
传 真:0951-8558905
附件:1参展申请表.doc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