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上海市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沪教委高〔2012〕25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本市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我委决定启动2015年度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高校认真梳理总结2014年度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工作,对照《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学校自查暨调研提纲》(见附件1),撰写2014年工作总结。
二、请各高校认真做好2015年度市级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立项工作,可参照本校2014年度市级项目立项数,统筹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训练项目的比例,设立一定数量的创业实践项目。
三、请各高校于2015年3月13日前将2014年工作总结、2015年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各1份报送我委,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我委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审核,最终确定2015年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立项项目和经费分配。
(联系人:赵丽霞,联系电话:23116731,地址:大沽路100号3306室,邮箱:zhaolx@shec.edu.cn)
附件:1.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学校自查暨调研提纲
2.2015年度市级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汇总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