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山东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这是我省首次正式出台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预案适用于我省辖区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预案中所指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湖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风暴潮灾害、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风暴潮、地震、污染事故、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预案作为全省应对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总体方案,其出台标志着全省骨干河道防洪预案、南四湖防洪预案和山东省防台风暴潮工作预案已通过省政府审查并准予实施。
重要站点水情30分钟内报省防指
预案规定,各级气象、水文、海洋部门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进行联合监测、会商,尽可能延长预报预见期限,同时气象、水文部门对重大气象、水文灾害做出评估,并及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水旱灾害和风暴潮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提早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当河湖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雨情、水情应在1小时内报到省防指,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省防指。
当主要河湖发生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级堤防、闸坝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在每日8时前将堤防、闸坝等工程设施的运行、出险和防守等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有关设区的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并同时转报省防指。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防汛工程指挥部、设区的市防汛指挥部应在险情发生后及时报省防指,并在2小时内将初步核实的险情基本数据报到省防指。
各类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立即上报省防指,大、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2小时内将初步核实险情基本资料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3小时内报省防指。
应急响应分四级
按洪涝、旱灾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进入汛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跟踪雨情、水情、旱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I级应急响应:
黄河花园口发生10000立方米每秒以上洪水或运用东平湖分洪;
主要河湖发生超标准洪水或决口;
某设区的市发生特大洪涝灾害或数市同时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
从I级到Ⅳ级,灾情为逐渐减弱趋势。
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一级相关部门指挥决策。
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辖区内资源和力量,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当地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黄河及主要河湖堤防决口的堵复、水库重大险情的抢护应按照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进行,主要由部队抢险队伍和地方专业抢险队等实施。
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部门、各单位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
预案对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都做了规定。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人民政府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的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疗防疫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李剑桥 王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