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解读

发布日期:2006-09-01    浏览次数:2

  加快构建节能型产业结构

  新华社31日受权播发《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决定》提出,首先要着眼于宏观节能,大力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工业带动和数量扩张带动,向三次产业协同带动和优化升级带动转变,立足节约能源推动发展。

  “节能不仅仅是微观层面的问题,首先是宏观层面的事情,即国民经济的结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目前,我国经济增长过于依赖第二产业,低能耗的第三产业发展滞后、比重偏低。我国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在40%左右,发达国家平均超过70%,印度也达到了51.2%。

  按照发展改革委测算,如果我国第三产业增加值的比重提高一个百分点,第二产业中工业增加值比重相应地降低一个百分点,万元GDP能耗可相应降低约1个百分点。按照目前的工业结构,如果高技术产业增加值比重提高一个百分点,而冶金、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比重相应地下降一个百分点,万元GDP能耗可相应降低1.3个百分点。

  《决定》要求着力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包括强化工业节能、推进建筑节能、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抓好农村节能、推进政府机构节能等。

  各地各部门限期提出节能实施方案

  《决定》要求,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节能工作负总责,把节能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

  发展改革委将“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目标分解落实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人民政府要将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市、县以及重点耗能企业,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

  各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企业要在本决定下发2个月内提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报国务院。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协调,认真监督检查本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国务院报告。

  建立节能评价考核体系

  《决定》要求,将能耗指标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考核内容,作为国有大中型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

  “发展改革委正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能耗降低目标评价考核具体实施办法。”这位负责人透露。

  “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2010年我国单位GDP能耗要比2005年降低20%左右,其中,今年的目标是下降4%左右,但今年上半年单位GDP能耗反而上升了0.8%。

  推广节能产品财政给予支持

  《决定》要求大力推进节能技术进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技术进步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根本性措施。要把节能作为政府科技投入、推进高技术产业化的重点领域,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示范。采取多种方式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有条件的地方可对达到超前性国家能效标准、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给予适当的财政支持,引导消费者使用。

  各级政府要对节能技术与产品推广、示范试点、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工作给予支持,所需节能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十一五”期间,国家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支持节能重大项目、示范项目及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实行节能税收优惠政策,抓紧制定《节能产品目录》,对生产和使用列入目录的产品,要抓紧研究提出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

  能耗标准是项目审批强制性门槛

  《决定》提出,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对擅自批准项目建设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

  “抓紧研究制定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具体办法,把能耗标准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遏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要严把能耗增长源头关,从严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项目。

  随着电力供求矛盾趋于缓和,有些地方又在酝酿发展高耗能产业。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对此必须坚决制止,防止出现电力供应与高耗能产业“面多了加水,水多了加面”的恶性循环。

  公共建筑空调夏季不得低于26摄氏度

  《决定》规定,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除特定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有关部门要据此修订完善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有关标准,并加强监督检查。

  记者从发展改革委了解到,上海市算过一笔账,如果夏天把空调温度调高1摄氏度,全市480万户家庭每天可减少24万千瓦左右的用电负荷。

  专家称,夏季宜把室内空调的温度设置在27至28摄氏度。(综合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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