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网站消息:为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国务院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决定从现在开始,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方案》提出,这次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以工商部门、公安机关为主,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密切配合。《方案》指出,这次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是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
《方案》要求各地区要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强化对互联网的相关监管工作,完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为打击查处通过互联网传销工作提供信息支持。加强高校防范传销工作,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要及时做好解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