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通知要求:做好粮油供应工作稳定粮食市场

发布日期:2006-12-14    浏览次数:2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做好粮油供应工作稳定粮食市场的通知,指出我国粮食生产实现连续3年丰收,今年粮油供求总量平衡,库存充裕。近一个时期,受国际市场、国内流通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部分地区粮油副食品价格出现一定程度上涨,引起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对这次粮价上涨,既要看到这是近两年连续下降后的合理回升,有利于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和增加农民收入;又要防止价格过度波动影响城市低收入困难群体的生活和社会稳定。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粮油供应和市场稳定工作。

  通知强调,要加强市场监测,密切关注粮油市场供求和价格的变化,及时准确地反映粮油肉蛋奶等重要食品的购销、库存和价格动态,科学分析和判断价格变化趋势。发现趋势性和苗头性的问题,适时采取措施。

  通知要求,要把握好调控目标,统筹策划,合理安排国有粮食存储布局,及时调整粮食调拨、运输数量。根据市场需求情况,把握好国家存储粮食公开竞价销售的节奏,既要做到保证供应,又使粮价在合理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

  通知指出,要保证粮油供应,主销区粮食库存要满足一定时期的销售需求,有序组织企业到产区采购,合理增加粮食品种和成品粮的储备,保证随时能投放市场。大中城市要适当增加成品粮加工数量,特别要安排好高等院校、厂矿企业和城镇低收入群体的粮油及副食品供应,对高等院校所需粮油副食品实行定点直供,以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

  通知要求,要组织好粮食调运,铁路、交通部门要加强调度,优先保证粮油运输。各销区省、市粮食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做好粮食产销协作工作,配合产区粮食主管部门加强与铁路运输企业的衔接。

  通知强调,要落实困难补助政策,确保城镇低收入居民的生活水平不下降。要关心和支持高等院校,做好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稳定工作,落实好家庭贫困学生的生活补助。

  通知要求,要加强市场监管,督促各类粮食经营企业保持必要的库存,补充市场粮源。加大对城镇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副产品市场的巡查,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通知最后强调,各地区要高度重视粮食调控工作,认真落实粮食省长负责制。要切实做好发展粮食生产、搞好总量平衡、落实地方储备、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的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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