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2007年企业财务快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1-23    浏览次数:2

各区县财政局,市财税三、七分局,有关控股(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2007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关于做好2007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财企[2006]480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本市快报的编制的实际情况,现将2007年企业财务快报格式和具体编报要求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编报范围
  (一)本市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所有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编报内容
  2007年企业财务快报分为国有企业财务快报和非国有企业财务快报。两类快报填报统一的内容。主要内容为:快报封面、企业主要指标表和补充指标表(快报格式、编报说明及代码编制规定详见附件1、2、3)。
  三、编报要求
  (一)各编报单位应严把数据审核关。快报数据汇总完毕后,要认真审核,确认数据无误后再上报。切实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二)基层企业应按要求填报报表,保证数据的真实、合法和完整,并按汇总单位的时间节点要求,上报主管财政部门和集团控股公司。
  (三)各编报单位应认真做好汇编企业的报表收集、审核、汇总工作,将分户数据库、汇总报表于次月8日前,通过市财政局电子邮件系统或软盘递送形式上报市财政局企业处。
  (四)做好分析报告的报送工作。企业报送快报数据的同时,应附分析说明。汇总部门要认真写好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对汇总范围内的企业经济运行情况、重大财务变动事项、产业经济或区域经济运行态势作简要分析。于次月9日前上报市财政局企业处。
  四、其他
  2007年企业财务快报的软件参数,请到上海财税网www.csj.sh.gov.cn 网上办事区下载。  
  附件:1.2007年企业财务快报格式;
  2.2007年企业财务快报编报说明;
  3.2007年企业代码编制规定。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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