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07-01-10    浏览次数:2

  近日记者在旅游企业采访,发现企业老总从前不久省政府出台的一份文件中看到重大利好。这份文件名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旅游局一位官员说,文件中都是实实在在的“干货”,落实到位后企业和消费者都将受益。

  10多个部门参与会签

  2006年,我省旅游业总收入有望突破1300亿元,成为服务业发展当之无愧的龙头。在此背景下,省政府出台了《意见》,其中涉及就业、税收、交通、财政扶持等多项鼓励旅游企业发展的政策。参与文件起草的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王明波告诉记者,文件综合借鉴了10多个省份的先进做法,参与文件会签的10多个部门,对涉及本部门的事项都提出了很多操作性较强的建设性意见。

  《意见》还把旅游业发展指标纳入了政绩考核。

  招用下岗失业人员扣减税费

  王明波说,《意见》第一条是放宽市场准入,其根本目的就是要靠发展旅游业来增加就业。这得到劳动部门的认可。统计显示,旅游业直接收入每增加1元,商业、饮食、交通等产业产值就相应增加7元;旅游业直接就业者每增加1人,社会间接就业者至少可增加5人。

  《意见》中提到了具体鼓励措施:旅游企业新增加的就业岗位中,当年新招用符合规定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年4000元/人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新招用《再就业优惠证》人员达到企业现有职工总数30%以上,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可享受100万元以内、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意见》还包括优先安排旅游用地、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等方面的内容。

  公务接待公务出访推向市场

  《意见》提到,旅行社可通过招投标方式代理财政供养单位经批准的公务活动,将国家机关一般性公务接待和公务出访活动推向市场。对于旅行社能否代理公务出访活动,我省曾在起草相关文件时数易其稿,反复讨论。最后终于作此规定,显示出政府发展旅游业的决心。

  王明波告诉记者,上海、北京还将该条款写入了各自的《旅游条例》。据了解,大多数国家都将政府部门公务旅行列为集团采购的范畴,把自己的旅行需求同时提交给多家旅行社,要求他们提供全方位代理服务,然后进行招标,选择有实力的旅行社负责政府部门政务旅行。另外,由旅行社代理不仅价格经济、出行便捷,也为出访人员提供了一种专业化服务,还便于事后审计监督。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国家机关的出国访问,大多数已改由旅行社代理。(本报记者 吴洪斌 刘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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