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5-2006年度全省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4-24    浏览次数:5
苏科政〔2007〕126号
关于印发《2005-2006年度全省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十五”以来,按照科技部的统一部署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十五”期间开展市县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01]104号)的有关要求,我省于2001年、2003年和2005年先后组织了三次市、县(市、区)科技进步考核。通过对全省市、县(市、区)科技进步态势分析,表明科技进步考核对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科教兴省”战略,加强市县科技工作,发挥了积极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全省先后有63个、78个和90个市、县、区通过科技部考核,通过率超过四分之三,其中被评为全国先进地区的数量从25个、32个增加到38个,并且有9个县(市、区)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区),位居全国前列。有231 位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县(市、区)的党政领导同志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个人。
  为了贯彻落实《江苏省科技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推动科技进步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的有关要求,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07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的通知》,我省将继续开展2005-2006年度市(县)科技进步考核工作。
  现将《2005-2006年度全省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十五”期间开展市县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意见》
     2、《2005-2006年度全省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方案》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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