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7-13    浏览次数:1

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市教委,各区县财政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财会[2007]3号)的要求,现将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上海赛区组织参加比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市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竞赛工作的组织领导,本市成立“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上海赛区领导小组”,领导组长由葛爱玲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分管局领导、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上海市会计学会会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为:黄光懋(上海市财政局会计处处长),任方方(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顾宏祥(上海市财务会计管理中心主任),沈传德(上海市会计学会副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命题专家组和竞赛评委会。“办公室”设在会计处,具体负责本市会计知识大赛的日常事务;“命题专家组”由市财政局相关人员及相关会计专家组成,具体负责市级比赛的竞赛命题工作;“竞赛评委会”由市财政局相关人员、相关会计专家和部分控股(集团)公司财务总监组成,具体负责市级比赛的竞赛评审工作。
  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市教委,各区县财政局,市财税三、七分局,市注协等(以下简称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二、竞赛内容
  本届会计知识大赛以新会计准则为主要内容,兼顾其他相关知识。具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审计基础知识以及其他相关法规。
  三、竞赛方式
  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包括两个赛程。
  (一)第一赛程采取网上答题方式进行。试题将刊登于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网站(http://www.casc.gov.cn)、会计行业管理网站(http://www.acc.gov.cn)、中国会计学会网站(http://www.asc.net.cn)、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http://www.kjzgks.com),以及大赛办公室指定的地方财政厅(局)网站,同时刊登在《中国财经报》、《会计研究》和《财务与会计》等报刊杂志上。试题刊登时间将另行通知。
  本市从事财会工作的会计人员、财会教学人员、财会管理人员、财会科研人员、财会专业的学生以及与财会工作相关的人员等,均可参加第一赛程比赛。
  各单位应组织相关财会人员登陆上述网站或参阅相关报刊杂志,踊跃参加第一赛程答题。市财政局也将通过上海财税网站(http://www.csj.sh.gov.cn)宣传本次比赛,链接第一赛程试题。各单位也要通过一定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比赛影响,引导会计人员积极参加比赛。各单位可以将第一赛程网上答题与200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结合,把网上答题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试的一种形式。
  (二)第二赛程由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代表队进京参赛。本市将通过层层选拔,组成代表队,代表上海参加全国比赛。具体办法如下:
  1.本市比赛分为基层比赛和市级比赛两个层次。
  2.基层比赛由各单位分别组织,具体比赛办法自行确定。比赛结束后,各单位应根据比赛成绩,推荐5人组成代表队,参加市级比赛。代表队组成人员名单应在8月31日前上报市财政局会计处(具体格式见附件)。对于成绩优异的参赛人员,各单位应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3.市级比赛由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具体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初赛在9月份进行,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试题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和综合题,比赛时间为2个小时。成绩前40名的选手,进入复赛。
  复赛在9月份进行,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分钟,全部为选择题,成绩作为口试分组的依据和计分基础。成绩前10名的选手进入决赛,其余30名选手获得鼓励奖。
  决赛在10月份进行,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20分钟,全部为选择题。口试比赛将进行电视录像,届时将邀请市领导进行现场观摩,并向获奖个人和单位授奖,电视录像将在电视台播放。决赛将决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
  4.各阶段比赛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比赛规则,将另行通知。
  5.市级比赛设组织奖6名,综合考虑各单位基层比赛组织情况、初赛平均成绩、进入复赛和决赛的人数以及决赛成绩评定。
  6.对于市级比赛的获奖个人和单位,市财政局将授予证书并颁发奖金。
  7.对于在市级比赛中获奖的个人,在本市评审高级会计师、推荐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时,将优先考虑。
  四、时间安排
  6月:组成本市大赛的组织机构,部署大赛的具体方案。
  7月~8月:参加全国第一赛程比赛,进行网上答题;各单位分别组织基层比赛。
  9月:初赛和复赛。
  10月:决赛;集训。
  11月:向财政部上报本市代表队名单。
  12月:参加全国比赛。
  五、辅导资料
  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辅导资料由全国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写,具体包括《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辅导讲座》和《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法规汇编》。
  关于上述辅导资料征订工作,请按《关于组织征订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辅导资料的通知》(沪财会[2007]34号)的要求办理。(市会计学会联系联系人:赵信法;电话64386502;地址:中山西路2230号1317室;邮编:200235。)
  六、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加强对比赛的组织领导,确保比赛公开、公平、公正;要为比赛创造必要的条件,并提供经费和人力支持;代表队组成人员应通过层层选拔,不得直接指定参赛人员;各单位应在7月31日前,将本单位组织比赛的具体办法和方案报送市财政局会计处。
  2.市教委可以单独组队参加比赛,也可以由所属会计专业院校单独组队参加比赛;市注协应单独组队参加市级比赛 ,其代表队成员不再代表区县财政局参赛。单独组队参加比赛的院校,应在8月31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上报市财政局会计处(具体格式见附件)。
  3.考虑到本市财税体制改革后会计人员管理的实际情况,各控股(集团)公司可以单独组队参加市级比赛(单独组队参加比赛的单位,应在7月31日前向市财政局会计处确认,并在8月31日前将代表队名单上报市财政局会计处,具体格式见附件),但参赛人员必须层层选拔,不得指定参赛人员。不单独组队参加市级比赛的控股(集团)公司,应各推荐5人参加相应区县或财税分局的比赛(推荐名单请在7月31日前同时报相关财政局会计科和市财政局会计处)。
  4.为加强对本次大赛的宣传报道,各单位应加强大赛信息的收集与整理,及时上报比赛信息(包括文字与图片)。市财政局会计处将根据各单位上报的信息,汇编出版《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上海赛区风采录》。同时,比赛信息上报情况也将作为评选组织奖的重要依据。各单位上报比赛信息,应同时上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电子信箱:qiaoyf@21cn.com)。
  联系人:市财政局会计处 乔元芳(54679568-16062)。
  附件:《会计知识大赛参加市级比赛人员名单》

   

上海市财政局  
二OO七年七月六日
 

附件:

 

会计知识大赛参加市级比赛人员名单

 

上报单位:                        

上报日期:                   

领队姓名:

 

职务:

 

电话:

 

E-mail: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代表队人员名单

姓名

性别

电话

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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