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继续发展加工贸易,着力吸引跨国公司将更高技术水平、更大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环节和研发机构转移到我国,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如何认识我国的加工贸易?为什么要转型升级?如何利用政策手段促进转型升级?商务部副部长魏建国日前就加工贸易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我国加工贸易发展的基本情况怎样?
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挥比较优势,主动参与国际产业分工与合作,大力发展加工贸易,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从1981年的25亿美元,增长到2006年的8319亿美元,增长了333倍。2007年上半年,加工贸易进出口4409亿美元,占全国外贸进出口总额比重为45%。
问:加工贸易在我国究竟发挥了哪些作用?
答:加工贸易在我国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增长。2006年,加工贸易出口占GDP的19.0%,顺差增量拉动GDP增长近1.5个百分点。
(二)成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分工的重要渠道。加工贸易为国内企业融入国际市场提供了渠道,使我国形成了符合国际市场要求的制造业平台,特别是国内企业通过加工贸易的深加工结转方式为跨国公司进行配套生产,使用外方提供的技术、营销渠道实现了“借船出海”。
(三)对优化出口结构起到重要作用。加工贸易的发展,推动我国对外贸易实现了从以初级产品为主向制成品为主的出口结构的转变。2005年我国出口计算机产品的96.7%、笔记本电脑的99.9%、移动电话的94.6%、数码相机的95.3%、彩色电视机的94.3%是通过加工贸易方式实现的。
(四)促进了产业结构升级。总体来看,我国加工贸易企业的技术和环保水平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促进了国内产业结构升级。加工贸易为我国带来了大量的新产品、新技术,直接带动了IT等新兴制造业的发展,不少加工贸易企业已由OEM(贴牌加工)向ODM(委托设计生产)、OBM(自有品牌营销)转型,技术含量不断提升。
(五)扩大了劳动就业,维护了社会稳定。目前,加工贸易直接从业人员在3000万~4000万人,约占我国第二产业就业人数的20%。据估测,加工贸易相关配套产业就业人数约为5000万~6000万人。加工贸易为大量农村闲置劳动力创造了就业岗位,也为我国培养了大批熟练技术工人和适应国际化竞争的技术、管理人才,缓解了国内就业压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六)密切了内地与港台经贸关系。加工贸易在内地与香港、台湾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2006年,我国对香港地区和台湾省的加工贸易进出口额达到1930亿美元,占加工贸易总额的23%。台港澳企业是我国加工贸易的投资主体,根据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数据测算,目前从事加工贸易的台港澳资企业约6万家,占台港澳资企业总数的65%。加工贸易大大密切了内地与港澳台经贸关系,有助于推动祖国和平统一进程。
问:我国加工贸易发展中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答:加工贸易在促进我国对外贸易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的确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加工贸易仍处在国际产业价值链低端
我国加工贸易发展很快,但总体而言,加工环节主要仍集中在最终产品的组装和低端零部件的配套生产,劳动密集度高,技术含量较低,在核心技术、产品设计、软件支持、关键零部件配套、关键设备和模具以及品牌等环节上,多数被跨国公司的母公司所控制,在全球价值链上处于低端,国内价值链有待进一步延伸。
(二)加工贸易区域发展不平衡
2006年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出口额仅占全国的2.6%。当前,东部沿海地区受土地、能源、劳动力等要素成本上升影响,部分加工贸易产业特别是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开始寻求转移;而中西部地区受产业配套、运输成本、物流效率、营商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尚未具备承接转移的条件,也难形成东中西地区之间有效的传递和转移机制。
(三)本土企业参与程度不高
目前,我国加工贸易主要由外商投资企业主导,龙头企业的投资带动形成了以外资企业为主体的生产网络和产业集群,内资企业融入比较困难。大多数国有和民营企业不熟悉国际市场运作,不熟悉加工贸易方式,利用加工贸易拓展国际市场的能力不足。
(四)加工贸易准入门槛偏低
首先加工贸易商品分类管理亟待完善。目前除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外,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涉及商品门类较少,且仅以“两高一资”和海关难以监管产品为主。其次加工贸易企业分类管理有待加强。目前的加工贸易企业分类管理是按照海关监管情况进行分类,尚未引入环保、安全、社会保障等企业责任判定标准。
问: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内涵是什么?
答: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至少有以下三方面的含义:
一是要实现加工贸易产业和产品结构升级,提高加工贸易产品技术含量,提高关键零部件的加工制造能力;
二是要优化加工贸易区域布局,引导加工贸易梯度转移,促进东、中、西部产业布局的合理调整; 三是要引导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发展,由单纯加工向设计、研发、品牌、服务等内容延伸。
问:加工贸易政策调整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答:运用政策手段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基本思路是: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区别情况、有保有压,做到力度适当、适时调控。具体地,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完善加工贸易商品分类管理办法,动态调整加工贸易禁止类和限制类目录。按照国家宏观调控、产业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商务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完善加工贸易商品分类管理办法,建立产业和产品准入目录的动态调整制度,根据进出口税则目录调整情况以及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定期发布加工贸易禁止类和限制类目录。
二是稳步推进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坚持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相结合,注重运用经济措施和法律手段,引导和推动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中西部地区具有生产要素成本相对较低的比较优势,在某些生产制造领域积累了的一定的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当地企业和政府也有极大的积极性。商务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采取措施,支持中西部地区建设承接东部地区加工贸易转移的集中区域,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
三是完善加工贸易企业准入管理。按照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环保、社会保障等政策要求,加强加工贸易企业准入审核,从企业的环保水平、工人最低工资、社会保险、生产设备水平等几方面对完善企业准入管理。
问:中央是否会通过政策调整的方式逐步取消加工贸易?
答:调整政策不是要取消加工贸易,而恰恰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加工贸易。
禁止和限制“两高一资”产品及加工水平低的产品加工贸易,完善准入管理,推进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是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缓解当前能源紧张、环境问题突出和资源相对短缺等矛盾,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要求,有助于我们抓住全球资本重组、产业转移的机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有助于提高中西部地区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实现我国外贸进出口平衡发展。
总的来看,转型升级对我国加工贸易企业而言,既是压力,也是机遇。必须抓住机遇,向更高技术含量、更大增值环节和自主品牌发展,在全球化的国际竞争中占据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