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中青年科技创新

发布日期:2014-12-22    浏览次数:1

各有关单位:

  2011、2012年立项的省科技创新团队资助期已经到期。省科技厅将按照《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组织结题验收,项目承担单位要在工作报告中重点介绍团队建设情况,主要包括:

  1. 资助期内研究工作取得的实质性进展和标志性成果,对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如:新增国家、省重大科技任务,获得国家、省科技奖励,发表高水平论文或技术标准,重要发明专利授权,成功实现技术转移、成果产业化及产生的经济效益等。

  2. 团队发展对学科建设、人才汇聚及平台建设的牵引和贡献。包括: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国家级、省级科研基地建设和发展,入选国家相关部委创新团队或研究群体等。

  3. 团队科技创新工作与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结合情况和支撑作用,创新人才培养成果,学术地位和影响提升情况等。

  4. 团队特色工作、管理运行机制和持续发展潜力。包括团队的组织模式,国际合作与交流情况,引领重要发展方向的能力,创新文化建设等。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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