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快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建设进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3-17    浏览次数:1

张家口、承德市及有关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委(局):

    去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会议、文件等多种方式反复强调,各地要采取有力有效举措切实加快各类重点工程建设进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属国家在北方地区实施的标志性生态建设工程,对涵养水源、护卫京津生态安全发挥着重要保障作用。目前工程建设进度明显偏慢,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建设任务,切实加快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建设进度,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要充分认识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对加快建设张承水源涵养功能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肩负起牵头部门责任,采取有力有效举措,明确专人,督促市县两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全力以赴推进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二、努力加快建设进度。要督促县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行政领导包任务、业务干部包技术双向承包责任制,采取签责任状、倒排工期等举措强力推进建设进度。2015年度建设任务要尽快完善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今年8月底前要全面完工。要督促县级部门尽早谋划2016年度实施方案,省下达投资计划后尽快完善上报,2个月内完成前期审批工作,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三、及时上报工程进展情况。要组织市县有关部门及时统计各类项目建设进度,每月25日前将本市工程进展统计报表上报我委。不能按时完成2015年度建设任务的县(区),暂停安排未完成项目投资一年;2016年度工程建设进展慢的县(区),相应调减投资。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地要切实发挥监察、审计、监理等各方面的作用,对工程实施、资金使用、项目管理进行监察、审计,为搞好工程建设提供保障。同时,省有关部门将组织联合检查组,对2015-2016年度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各县检查结果排序通报,对工作不力的,建议当地政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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